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当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时,通常的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本法另有规定的,则依照规定执行。例如,在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件里,因行为人疏忽大意而导致他人死亡,就可能适用此量刑标准。
一、情节较轻的情形与量刑考量
“情节较轻”在司法实践中有特定的界定。一般是指主观上的恶性比较小,手段相对缓和,造成的危害后果不是很严重的情况。比如,在案发之后行为人能积极地去救助被害人,或者是因为日常的一些小疏忽导致他人死亡,并且事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等。像在邻里纠纷中,一方因过失行为导致另一方死亡,但事后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并主动承担医疗费用等,这种情况很可能会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个范围来量刑。
二、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形与量刑考量
“情节特别恶劣”则是指因为过失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如多人死亡等极其严重的情况。例如,在一些大型的施工场所,由于工作人员的严重过失,引发了一系列的安全事故,最终造成了多人死亡的悲惨局面。另外,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发生交通肇事,导致一人死亡并且负主要责任这种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也可能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三、综合因素对量刑的影响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当中,具体的量刑并非简单地依据基本范围来确定,而是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犯罪动机与手段
犯罪的动机和使用的手段会影响量刑。如果是出于不良动机或者使用了比较恶劣的手段导致他人死亡,量刑可能会相对较重;反之,如果动机相对单纯,手段并非极端恶劣,量刑则可能相对较轻。
行为人主观过错程度
行为人主观上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都会对量刑产生影响。例如,严重的疏忽大意或者过度的自信导致他人死亡,量刑可能会接近七年有期徒刑。
事后表现
行为人在案发后的表现至关重要。若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救助受害者、主动自首、如实供述、积极赔偿并获得家属谅解,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较轻,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从轻处罚;反之,若存在逃避责任、隐瞒事实等恶劣情节,则可能加重刑罚。
因果关系紧密程度
犯罪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紧密程度也很关键。若犯罪行为对死亡结果起到直接且关键的作用,处罚会更严厉;若因果关系相对较弱,量刑可能会相对轻一些。
被害人自身过错
案件中被害人自身是否存在过错,也是影响最终量刑的因素之一。如果被害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那么在量刑时可能会适当减轻行为人的刑罚。
过失致人死亡立案标准最新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导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只要是因行为人的过失直接导致了一人死亡,并且其在事故中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就符合立案条件。例如,行为人在驾驶车辆时,因疏忽大意未注意到前方行人,导致将行人撞死,且经认定其对该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就应当立案追诉。
导致三人死亡且负事故同等责任:当事故后果较为严重,造成三人死亡,同时行为人在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时,也需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比如,在一些多人参与的活动中,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引发意外,导致三人死亡,且各方责任相当,就满足此立案标准。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这种情况不仅涉及对他人财产的损害,还反映出行为人的赔偿能力和责任程度。例如,行为人因过失引发火灾,烧毁了大量公私财物,经评估直接损失巨大,其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力赔偿的数额达到六十万元以上,就应立案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不能仅仅依据这些标准,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还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以及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直接、紧密等。
丧葬费
丧葬费是对死者遗体处置等相关费用的赔偿。其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来计算。例如,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5000 元,那么丧葬费即为 5000×6 = 30000 元。这一标准旨在为死者家属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用于处理死者的后事。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为了保障那些依赖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具体计算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确定。
城镇居民
对于 60 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 =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年。
60 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 =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龄 - 60)。
75 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 =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 年。
农村居民
60 周岁以下的农村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 = 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年。
60 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 = 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龄 - 60)。
75 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 = 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 年。
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属因失去亲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的一种补偿。其计算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存在特殊情况:
60 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 =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 年。
60 周岁 - 75 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 =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 -(实际年龄 - 60)]。
75 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 =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 年。
此外,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那么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也依照此原则确定。
除了上述主要的赔偿项目外,若受害人在死亡前因就医治疗产生了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义务人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