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交警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向上级公安机构提交复核申请:当事人可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书面复核申请。申请应详细写明复核请求、理由及关键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经审查,若确认原认定有错误,有权撤销并责成原承办单位重新认定。此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或接到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 “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误,也会作出撤销决定,要求原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重新制作。
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之一,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向法庭陈述对事故认定书的异议,通过收集、提供证据以及进行质证等方式,充分阐述观点,力图推翻作为证据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法庭将对交通事故认定进行全面质证后,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根据审理情况确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通过信访程序:依据信访条例规定,通常要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后,才可以启动信访程序。不过,司法实务中,法庭一般不会轻易变更或者撤销事故认定,而且信访成本较高,当事人获得法律救济的机会较小、途径较少。
需注意,当事人不能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起行政诉讼,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作出,但并不直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在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内。
对交警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不签字。
交通责任认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即生效,即使当事人不签字,也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过其他方式记录送达情况,如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不过,不签字可能会给后续的理赔等事宜带来一些麻烦,也可能会影响到事故处理的进程。若对事故认定有异议,更合理的做法是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写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对交警事故认定有异议,主要有以下申诉途径:
1、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当事人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作出该认定书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五日内,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会责令原办案单位在规定期限内重新调查、认定;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认为交通事故认定行为违法,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会对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
3、申请专家论证:当事人可以委托专业的交通事故鉴定机构或专家,对交通事故认定进行论证,提供专业的意见和证据。这些论证意见可以在申诉过程中作为参考依据,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制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其对交通事故处理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的信访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信访部门会将相关情况转达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给予回复6。不过,信访一般是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后才启动,且通常不是解决此类问题的主要途径。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