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屋买卖时,了解过户手续流程及相关费用是非常重要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过户手续流程
前期协商与合同签订
买卖双方首先要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卖方需提供房屋合法可上市交易的相关证明。双方在确定买卖意愿和价格后,就房屋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此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后续交易的重要依据。
准备相关材料
买方需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卖方要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若涉及共有房产,还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果是赠与、继承等特殊情况,还需额外准备公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合同公证(可选)
虽然不是所有地区都强制要求,但为确保交易合法,合同可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申请过户
买卖双方需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向部门提出过户申请,填写过户登记申请表,提交之前准备好的相关材料,并申报房屋价格,然后等待审核。
办理贷款手续(若需贷款)
对于需要贷款购房的买受人,在与卖方签订完合同后,买卖双方需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会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缴纳税费
根据房屋的性质、面积、交易价格等因素,按照规定,卖方需缴纳营业税、印花税、土地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买方需缴纳契税等相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具体情况而定。
办理过户手续
在缴纳完税费后,买卖双方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在房屋登记发证大厅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买方通常在10个工作日后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再次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至此完成房屋过户手续。
二、过户费用
卖方应付费用
交易手续费:自2024年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收取改为按每平方米计算,即每平方米5元,卖方承担50%的费用。
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卖方承担50%。
营业税、土地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房屋情况和交易盈利而定。
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5 - 2.5%计收,卖方一般支付2.5%。
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
三、买方应付费用
交易手续费:每平方米5元,买方承担50%的费用。
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买方承担50%。
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方承担。
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
登记费:如果房屋属于个人产权,每件收费100元;如果房屋属于其他产权,每件收费200元。
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5 - 2.5%计收,买方一般支付1%。
维修基金:根据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计算。
四、其他可能费用
除了上述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费用外,卖房过户还可能涉及到一些附加费用,如房屋评估费、咨询费等,这些费用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房屋买卖过户费用的承担方在法律上没有绝对规定,通常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不过,实践中有一些常见的分担方式:
契税:一般由买方承担。它是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时,由承受人缴纳的一种税。
增值税及附加:通常由卖方承担。如果是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增值税一般可免征;不满两年的普通住宅或非普通住宅,则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及附加。
个人所得税:多数情况下由卖方承担。若卖方出售的是家庭唯一住房且满五年,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不满足此条件的,可能需按差额的 20% 或全额的 1% 缴纳。
印花税等杂费:印花税目前免征,但可能存在一些登记费、工本费等,这些费用双方可协商分担。
在实际交易中,买卖双方会根据市场行情、谈判能力等因素,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项过户费用的具体承担方。例如,在卖方市场中,卖方可能会要求买方承担全部或大部分过户费用;而在买方市场中,买方可能会争取让卖方承担更多费用。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可在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领取或在其官方网站下载。
2、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买卖双方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若买方是已婚人士,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离异者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等;未婚者可能需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部分地区已取消,可通过查询婚姻登记系统确认)。
若卖方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必须要有一份已公证的委托书。
3、房地产权利证书:通常指房产证,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及基本情况。若房屋有土地使用权证,也需提供。
4、房屋买卖合同:需包含房屋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关键条款,体现双方的交易约定。
5、其他可能需要的资料:
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如部分地区可能要求的房屋测绘报告等。
此外,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过户手续,委托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及权限,受托人还需提供身份证明。建议买卖双方在办理过户前详细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确保材料准备齐全、准确,以顺利完成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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