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准备
确定被告
在交通事故纠纷中,明确被告至关重要。首先查看事故发生时对方所驾车辆的车主是谁。若为肇事司机本人,可直接起诉他;若车辆另有其主,可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若车主是单位,也应将单位列为被告告上法庭。
收集证据
证据是胜诉的关键,需收集以下材料:
身份与居住证明: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
事故认定材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虽需经当事人质证,但通常是确定责任的重要依据。
医疗相关材料:门诊病历本、医院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等。
误工证明: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等。
护理证明: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撰写起诉状
起诉状应详细写明原被告的详细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明确诉讼请求,是要求赔偿具体金额,还是要求对方承担某些责任等;同时详细阐述事实理由,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
二、起诉与立案
提交材料
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会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
法院审查与立案
法院审查后,若符合立案条件,会通知当事人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若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当事人不服的,可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送达起诉状副本
法院受理案件并立案后,会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进行答辩,被告应在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收到答辩意见后会送达给原告。
三、审理阶段
举证质证
部分法院在立案后会向双方送达限期举证通知,当事人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举证。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据的,应当提交延期举证申请。在庭审中,会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等进行举证质证。
法庭辩论
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法庭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可尝试协议解决纠纷。若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需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若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将合议作出裁决。
合议庭合议与宣判
合议庭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并宣判。当事人若同意判决,需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若为裁定,当事人可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四、上诉阶段
递交上诉状
若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判决不服的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日)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
对方答辩
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应在15日内进行答辩。
二审审理
二审审理结果可能有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三种情况。宣判后当事人需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仍不服,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一、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缴纳的费用,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以下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例如,若赔偿金额为8000元,只需缴纳50元案件受理费。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这部分按照2.5%交纳。比如,诉讼请求金额为5万元,其中1万元交50元,超过1万元的4万元部分,需缴纳40000×2.5% = 1000元,总共缴纳1000 + 50 = 1050元。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按照2%交纳。假设诉讼请求金额为15万元,1万元交50元,1万 - 10万部分交(100000 - 10000)×2.5% = 2250元,超过10万的5万元部分,需缴纳50000×2% = 1000元,总计50 + 2250 + 1000 = 3300元。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按照1.5%交纳。若诉讼请求为30万元,1万元交50元,1万 - 10万部分交(100000 - 10000)×2.5% = 2250元,10万 - 20万部分交(200000 - 100000)×2% = 2000元,超过20万的10万元部分,需缴纳100000×1.5% = 1500元,总共缴纳50 + 2250 + 2000 + 1500 = 5800元。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按照1%交纳。以60万元诉讼请求为例,各段费用相加为50 +(100000 - 10000)×2.5% +(200000 - 100000)×2% +(500000 - 200000)×1.5% +(600000 - 500000)×1% = 50 + 2250 + 2000 + 4500 + 1000 = 9800元。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按照0.9%交纳。若诉讼请求金额为150万元,依上述分段计算方式,总计费用为50 +(100000 - 10000)×2.5% +(200000 - 100000)×2% +(500000 - 200000)×1.5% +(1000000 - 500000)×1% +(1500000 - 1000000)×0.9% = 50 + 2250 + 2000 + 4500 + 5000 + 4500 = 18300元。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申请费
申请费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交纳标准: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三、其他费用
在财产案件、行政案件中,除了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外,还可能需要交纳以下费用:
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这些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缴纳,具体金额取决于相关机构的收费标准。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这部分费用以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为准,旨在补偿相关人员因出庭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申请诉讼保全是为了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保障将来判决的执行。申请费和实际支出费用需根据具体的保全情况和相关规定缴纳。
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当一方不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时,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会产生这部分费用,同样按照实际支出计算。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费用规定: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关于诉讼费的承担,一般原则是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