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框架下,土地征收理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与程序,以保障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然而,违法征地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此时明确违法征地赔偿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当前违法征地赔偿的相关标准。
一、法律依据与总体原则
违法征地领域的国家赔偿标准,主要由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予以明确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土地征收时,应当给予公正且合理的补偿,以确保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出现下降,同时保障他们未来的长期生存及生活需求有所保障。若因违法行政强制行为造成损失,被征收人获得的行政赔偿应不低于行政机关合法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补偿。
二、具体赔偿项目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规定。
安置补助费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由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得出。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安置费的构成一般为:安置费 = 搬家费 + 没地方住时临时租房补贴 + 过渡期超期租金 + 失业因房租损失;若有周转住房并且居住人一样享受租房补贴;住的是住宅的话,失业损失这一项通常就没有了。对于受到损害的非住宅用房,当其面积在 50 平米(含 50 平米)以下时,政府将提供每人每次 400 元人民币的搬迁费用。而如果该用房的面积超过了 50 平米,那么多余部分每增加 50 平米就会额外获得 400 元人民币的补偿金(若不足 400 元则以实际金额为准)。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地上附着物包括各类林木、葡萄树、小井、大棚、温室、立壕、牛舍、鸡舍、猪舍等,补偿标准参照上级规定执行;机电井、变压器台等按有关政策另行补偿。
农村村民住宅补偿
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社会保障费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赔偿方式
赔偿方式包括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如果不能恢复或者返还财产的,需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不同地区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征地赔偿并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地区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等因素,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具体赔偿标准。例如在重庆,征地赔偿大概包括地皮补偿款、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
如果遇到违法征地情况,可以向以下部门举报:
1、自然资源部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下设的自然资源局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使用和征用行为的监管。可前往其办公地点举报,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映情况。
2、信访部门:向当地政府信访部门反映,信访部门会将问题转交给相关责任部门处理,并跟踪进展。
3、纪检监察部门:若违法征地行为涉及公职人员渎职、受贿等违法违纪问题,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由其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4、上级政府:若对县级政府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如省级自然资源部门或市政府等,上级政府会对下级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5、拨打举报热线:拨打 12336 全国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还可关注 “12336 国土资源违法举报” 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工作人员会及时记录并处理举报信息。
此外,如果违法征地行为已经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还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问题比较严重,构成犯罪,如存在暴力征地等涉嫌犯罪的行为,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违法征地主要由以下部门管理:
1、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处理违法征地问题,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等。
2、农业农村部门:一般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涉及农村村民乱占耕地建设住宅、养殖场等情况,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不过,在违法征地中,如果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权益等问题,农业农村部门也可协助调查。
3、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在征地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查,如贪污腐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确保征地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土地征收等工作全面负责,可协调各方力量处理违法征地问题,若对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复查或复议。
此外,公安机关对征地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有管辖权;人民法院可通过行政诉讼对征地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裁决。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