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员工依法享有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权利,其标准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规确定,具体计算方式和清偿顺序如下:
一、经济补偿金的核心计算标准
1. 工作年限与补偿比例
基本原则: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特殊情形:
工作满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即支付1个月工资);
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示例:若员工工作10年,补偿金为10个月工资;工作7个月,按1年计算为1个月工资;工作5个月,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2. 月工资的计算基数
工资范围: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不包含非劳动报酬性收入及劳动保护费用);
特殊调整:
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公司高管的工资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二、补偿金的清偿顺序与优先性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第一顺序(优先受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含经济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的补偿金等)。
第二顺序:破产人欠缴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第三顺序:普通破产债权。
注意: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其他应支付的补偿金类型
除上述经济补偿金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补偿金还包括:
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终止时应支付的补偿金;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补偿金。
四、法律依据与实务要点
法律依据 | 核心内容 |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明确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工作年限×月工资) |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规定职工补偿金在破产财产中的优先清偿顺序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细化月工资计算基数(应得工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等) |
实务提示:
企业破产时,员工补偿金通常由破产财产支付。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具体支付工作由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人会对企业资产进行清查、评估和变现,然后按照法定程序确定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并进行支付。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所有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则根据职工债权的比例进行分配。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公司股东存在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员工可要求股东在一定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用于支付员工补偿金。若公司是因合并或分立而倒闭,那么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新公司承担原公司对员工的赔偿义务。
企业破产时,员工工资的处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具体如下:
优先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确定工资范围: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工资等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员工在破产前应得的全部工资数额都应纳入计算。
申报债权:员工需要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工资债权,申报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资条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准确确定债权数额。
按比例分配:如果破产财产足以支付员工工资,员工有望全额获得应得工资;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员工工资,则按比例分配给员工。
监督发放:员工可通过债权人会议等途径监督破产清算程序,确保自身工资权益得到合法保障。若对工资清偿有异议,可依法提出申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