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业协议赔偿金标准以“约定优先、法定兜底”为原则,未约定时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且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
竞业协议赔偿金标准通常根据法定标准和约定标准来确定,具体如下:
法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若竞业协议未明确约定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履行义务后可主张用人单位按其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 30% 按月支付。若该计算结果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则需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约定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竞业限制协议中自行约定补偿金的具体金额或支付方式等,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例如可以约定每月固定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金。但如果约定的补偿金过低,明显不合理且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该约定。
此外,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可在协议中约定,过高或过低时,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竞业协议赔偿金额过高不一定违法,需视具体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判断标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百分之三十的,属于过分高于损失。
2、考量因素:法院在判断赔偿金额是否过高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劳动者在职时的薪资水平、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因违约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等。若赔偿金远超出劳动者在职期间总收入数倍,且与用人单位实际损失相差巨大,可能会被认为不合理。
如果竞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赔偿金条款明确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同时基于合理商业目的,与劳动者职位、掌握信息价值等相符,即使金额较高,也可能是合法的。
如果竞业协议赔偿金不给,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协商沟通: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指出协议中关于补偿金的约定,要求其按照协议支付。若口头沟通无效,可通过 EMS 向公司寄送书面催告函,保留快递单、物流信息及函件副本,作为维权依据。
收集证据:整理劳动合同、竞业协议、工资流水、沟通记录等材料,证明双方存在竞业协议关系以及公司未支付补偿金的事实,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投诉举报: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
申请仲裁:若单位逾期仍未支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补发拖欠的补偿金,还可根据协议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
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