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核心基数
本人工资:工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长春社平工资60%的,按60%(5225元/月)计算;高于300%的,按300%(26125元/月)封顶。
社平工资:2025年长春职工月平均工资8708元(用于医疗/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
二、伤残赔偿(1–10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支付,全国统一)
1级:27个月本人工资
2级:25个月
3级:23个月
4级:21个月
5级:18个月
6级:16个月
7级:13个月
8级:11个月
9级:9个月
10级:7个月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基金)+就业补助金(单位)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2026吉林标准)
| 伤残等级 |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 |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 |
|---|---|---|
| 5级 | 18个月 | 16个月 |
| 6级 | 16个月 | 14个月 |
| 7级 | 13个月 | 11个月 |
| 8级 | 11个月 | 9个月 |
| 9级 | 9个月 | 7个月 |
| 10级 | 7个月 | 5个月 |
职业病:医疗补助金+30%。
退休递减:距退休不足5年,就业补助金每年-20%;不足1年按10%;退休无。
3.伤残津贴(按月)
1–4级(基金):90%/85%/80%/75%本人工资(低于最低工资补差)。
5–6级(单位):70%/60%本人工资(难安排工作时)。
三、工亡待遇)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130,040元(全国统一,202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502元×20)。
丧葬补助金:8708元×6=52,248元(长春2025社平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基金):
配偶:40%本人工资
其他亲属:30%/人
孤寡/孤儿:+10%
总额≤本人工资。
四、医疗与停工留薪
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定点医院合规费用全报(基金)。
住院伙食补助:50元/天(基金)。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一般≤12个月,最长24个月。
五、2026长春新规要点(吉人社函〔2025〕86号)
待遇上调:2025年12月31日前工伤的,伤残津贴、护理费、抚恤金统一上调5%。
基数口径:本人工资低于社平60%的,按60%(5225元)核定,保障低收入职工权益。
职业病加成:职业病医疗补助金+30%,体现特殊保护。
六、示例(10级工伤,月工资7000元,解除合同)
伤残补助金:7×7000=49,000元
医疗补助金:7×7000=49,000元
就业补助金:5×7000=35,000元
合计:133,000元(不含医疗费、停工留薪)
一、发生工伤:先就医+固定证据(立刻做)
1、就医:尽量去工伤保险定点医院;紧急可就近急救,稳定后转定点医院。
2、证据(全部留原件+复印件)
病历、诊断书、出院小结、费用发票+明细
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转账记录、社保记录、工牌、考勤
事故经过说明、现场照片/视频、工友证言(签字+联系方式)
3、单位报备:事故24小时内通知单位人事/安全部门,留存记录。
二、工伤认定(核心第一步,超期不受理)
1.时限(非常关键)
单位申请:事故/职业病确诊起30日内
个人申请:单位不办,本人/近亲属/工会1年内(过期基本败诉)
2.办理地点
长春市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单位参保地)3.必备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窗口领取/官网下载)
劳动关系证明(合同、工资流水、考勤、工牌等)
医疗诊断材料(诊断书、病历、出院小结,盖医院章)
事故证明(事故报告、监控、证言;上下班交通事故需非主责认定书)
4.办理周期
受理后60日内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决定书》
对结果不服:60日内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行政诉讼
三、劳动能力鉴定(评伤残等级,1–10级)
1.申请条件
已拿到工伤认定书
伤情稳定/停工留薪期满,仍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2.办理地点
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市人社局内)3.材料
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完整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4.周期与结果
受理后60日内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1–10级/无等级)
对等级不服:15日内申请复查鉴定;对复查仍不服,15日内申请省级最终鉴定吉林省人民政府
四、停工留薪+医疗待遇(治疗养伤期间)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发),一般≤12个月,最长24个月。
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定点医院合规费用全报(工伤保险基金);未参保由单位全额承担。
住院伙食补助:50元/天(基金支付)。
护理费:住院及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的,按标准由单位/基金支付。
五、申领工伤待遇(拿到鉴定结论后)
1.基金支付(参保)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5–10级,解除合同)
伤残津贴(1–4级,按月)
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医疗费等
2.单位支付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5–10级,解除合同)
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
未参保:全部待遇由单位全额承担
3.办理地点与材料
地点:长春市社保局工伤窗口
材料: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书、身份证、社保卡、医疗票据、解除合同证明(申领“两金”)
六、单位不赔/协商不成:维权路径
1.劳动监察投诉(免费,快)
地点:长春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
材料:工伤认定书、鉴定书、工资流水、协商记录
效果:责令限期支付;逾期可罚款、强制执行2.劳动仲裁(免费,必经)
时效:知道权利被侵害起1年内
地点:长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B座2楼)材料:仲裁申请书、工伤认定书、鉴定书、工资流水、身份证、单位信息
周期:受理后45日内裁决(可延15日)3.法院起诉(对仲裁不服)
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长春市基层法院起诉
一审→二审(终审)→申请强制执行
七、2026长春关键时间节点
工伤认定(个人):1年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15日
仲裁时效:1年
行政复议:60日
行政诉讼:6个月
一、对“伤残等级/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先纠正结论)
1.对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不服
收到结论书起15日内→向吉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最终结论)。
材料:再次鉴定申请表、原鉴定书、病历、影像资料、身份证。
2.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
收到决定书起60日内→向吉林省人社厅或长春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或6个月内直接向长春市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对“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待遇不满(基金算少了)
1.申请复核
向长春市社保局工伤待遇审核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附:
身份证、社保卡、工伤认定书、鉴定书
工资流水、缴费记录、医疗票据
核算异议说明(算错的项目、金额、依据)
2.行政复议或诉讼
复核仍不服:60日内行政复议(省人社厅/市政府);6个月内行政诉讼(法院)。
三、对“单位支付”的赔偿不满(单位少给/不给)
1.先协商+劳动监察(免费、快)
地点:长春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
投诉内容:少付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护理费等
材料:工伤认定书、鉴定书、工资流水、劳动合同、沟通记录
效果:责令限期支付;逾期可罚款、强制执行。
2.劳动仲裁(必经,免费)
时效:知道权利被侵害起1年内。
地点:长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B座2楼)
申请事项:
补足停工留薪期工资
支付/补足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护理费
未参保:裁决单位承担全部工伤待遇
周期:受理后45日内裁决(可延15日)。
3.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对仲裁不服:15日内向长春市基层法院起诉(一审→二审终审)。
裁决/判决生效后单位不履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冻结账户、查封资产)。
四、长春本地关键信息
劳动仲裁院: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B座2楼
劳动监察支队:长春市人社局内
再次鉴定:吉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省人社厅)
法律援助:拨打12348,农民工/低收入可免费律师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