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您需要满足“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等条件,“上下班途中”通常是指从固定居所到工作场所之间的正常路线,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应主要看该路线是否属于保证上下班正常需要所必须的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您不是全责或主要责任。如果你符合上述条件,用人单位或您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工伤,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在申请时间上,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为职工申请,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单位不申请,职工方可以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自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