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是否有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分析如下:
1、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即若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或者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