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误工费用赔偿的相关规定及标准如下:
首先,误工费是基于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误工时间及其收入状况来予以确定的。而对于当事人自身的误工时间,则依据其所接收治疗的医疗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诊疗证明进行认定。如果因为遭受伤害导致残疾,并且需要持续耗费误工时间,那么这种误工时间可以被计算到最后评定时伤残等级的前一天为止。在此基础之上,如果伤势严重的当事人能够提供有效的证实文件,证明其存在着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用就将依照当事人在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所得减去事故发生后的劳动力损失进行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部分必须是真实的,这个范围也包括工资、奖金、津贴、授课酬劳以及合法兼职收益等等。
然而,这并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的情况下所丧失的商业利益损失或者特种工种的额外补贴等内容。如果当事人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其误工费将会按照他们过去三年的平均总收入进行计算;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以证明自己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那么他们可能会参考当地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中去年职工的平均工资数据来计算误工费用。
另外,对误工费的具体计算方式为:误工费用的赔偿金额等于误工收入乘以误工时间(精确到元每季度)。
(1)对于那些拥有固定收入的人员来说,其误工费用的赔偿金额将等于其在正常运作情况下工作所获得的收入,扣除在事故中所受到的劳力损失得到的收入。
(2)对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但是能够提交证据来证明他们过去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来说,他们的误工费用赔偿金额将会等于过去三年总收入与三年间总共12个月份相除后再乘以误工时间。
(3)对于那些既没有固定收入又不能提供证据来证明他们过去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来说,他们的误工费用赔偿金额将等于他们所在地区法院所采纳的相似行业上一年平均工资乘以误工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3.无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对方不赔误工费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1、协商,双方可以就产生纠纷的事项重新协商,然后签订相应的协议并履行。
2、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3、诉讼,如果债权人要提起诉讼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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