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致对方死亡即涉嫌故意杀人罪。按照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对于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司法实践中,确定何种情况下减轻、减轻多少,何种情况下免除处罚,一般应当综合考虑防卫的具体目的、过当的程度、罪过形式以及防卫行为所保护权益的性质等个方面的因素。同时服刑期间制止了他人犯罪属于有重大立功表现,对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
1、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防卫过当具有两方面的特征:
一、在客观上表现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
二、防卫行为必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正在事实的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行为,是不存在防卫过当的。如你所说,对方三人持凶器入室行凶,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打死了行凶者也不属于防卫过当。除非是对方的暴力侵害已经被成功制止,你的朋友出于“防患于未然”的想法进一步伤害对方才可能导致“防卫过当”。“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罪名,一般都会以“故意伤害罪”定性,但是在量刑的时候会从轻。
3、防卫过当致对方死亡即涉嫌故意杀人罪。
按照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对于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司法实践中,确定何种情况下减轻、减轻多少,何种情况下免除处罚,一般应当综合考虑防卫的具体目的、过当的程度、罪过形式以及防卫行为所保护权益的性质等个方面的因素。
(一)防卫过当的定罪
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独立的罪名,对防卫过当应根据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来确定罪名。从司法实践来看,防卫过当行为触犯的罪名主要有(间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伤害罪和过失重伤罪。
(二)防卫过当的处罚
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防卫过当的情形中防卫人主观上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虽然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但其行为的客观危害性比其他犯罪行为小的多,所以,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特殊防卫问题
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由于这些不法侵害行为性质严重,且强度大,情况紧急,因此,采取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和其他后果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谓“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类似的暴力犯罪。
在进行防卫的时候需要在一定的限度范围内,超过这个限度给对方人身造成了什么重大损害的,这个时候防卫人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过我们也要注意,在一些特殊的暴力犯罪下,比如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等等,若防卫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对方重大伤亡的,那也是不可以认定构成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超过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行为,认定防卫行为是否过当,必须认真地分析判断其防卫行为是否具有防卫过当的特征。
1、从不法侵害的强度方面来认定防卫过当。不法侵害的强度是一个综合系统指标,既要分析不法侵害的手段、缓急、参加人数等,又要分析防卫的地点、手段、后果及主体的体力和心理态度。经过对比系统分析和综合研究,如果认定防卫强度和不法侵害强度基本相当,那正当防卫不过当,而如果防卫强度明显大于不法侵害强度,这种强度又不是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须的,即是悬殊的或是完全多余的,这就应认定为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2、从正当防卫的时间性上来认定防卫过当。正当防卫的时间性就是要求正当防卫人认清不法侵害的紧迫性,如果防卫人不立即采取防卫行为,就会造成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遭到侵害。例如面对猝不及防的突然打击,防卫人在仓促应被动战的情况下,防卫意识和意志均在瞬间形成的,这就要对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采取较为宽松的认定,即防卫不过当。但是如果防卫人有时间采取其他强度小的措施就能制止这种不法侵害的,而没有采取,造成侵害人重大伤亡的,应认定为防卫过当,该行为不能成为法定免责事由,应负刑事责任。
3、从正当防卫保护的法益性质来认定防卫过当。这是认定防卫过当最关键的因素和最重要的认定规则。正当防卫所保护的法益性质,决定着不法侵害行为的性质,从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正当防卫的强度和时间上的缓急。为防止重大法益遭受不法侵害,例如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的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急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的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不是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而对于一般轻微的法益遭到的不法侵害,即使防卫行为不能保护,也不能造成不法侵害人重大伤亡。例如有人抢劫自己手里的一斤蔬菜,就不能无限度的防卫造成侵害人重伤或死亡,这是由法律所保护的法益性质所决定的,否则就应认定为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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