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地协助处理校园霸凌问题,家长必须首先做好对于孩子情感层面的安抚工作。面对校园霸凌所带来的各种生理与心理上的冲击,身为家长应尽可能地陪伴在孩子身边,或者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给予合理的疏导与支持。
同时,家长还需查明事实真相,以便更好地应对处理校园霸凌事件。
在家庭内部,遇有此类情况出现时,家长需要尽快与其子女深入交流并详细了解整个事件的经过,其中包括来源、演变过程以及相应的处理方式等。在此基础上,家长应当尝试联络相关的施暴者(或者他们的监护人),向他们表达自己的关切,希望请求今后尽全力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在自己的孩子身上。
此外,家长还应该将孩子可能面临的校园欺凌现象及时呈报给教师及校方领导层。这样做有助于让学校与教师共同承担起监管孩子安全的重任,并加大对于校园霸凌行为及其影响因素的监督力度,同时也能更加严肃地对待实施霸凌行为的学生,对其进行适当的管束约束。
最后,家长应积极尝试与主要针对自家孩子实施霸凌行为的施暴者的家长建立密切的联系。尽管可以通过通话进行沟通,但更为理想的方式是面对面的交流,从而更好地交换意见,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双方能够共同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经过鉴定受伤程度为轻伤的话,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在孩子遭遇校园霸陵的时候,作为父母我们应当竭力保持镇定,安抚其惶恐无助的心理,以平复其情绪波动。接下来,我们需要与孩子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以全面了解事情以及孩子内心的真实感受。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鼓励和引导孩子要始终有勇气去表达自身的情感状态。
同时,我们也必须主动与学校教师或者校方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商讨并采取有效措施来防止类似霸凌事件再次发生。如果情况已经十分恶劣,那么我们可能会考虑向相应部门进行汇报。最为关键的方面在于,我们作为家长应当最大限度地给到孩子们充分的关怀与支持,尽全力帮助他们树立起自信心,学会正确面对和处理霸凌行为,同时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在校园暴力事件中,当事人应承担首要的法律责任,教师虽然并非直接的参与者,但其身份赋予他责任对学生之间发生的冲突进行劝阻和教导,若教师未尽到其教育及管理之职责,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家长的孩子遭受伤害性事件时,他们有权要求调阅监控录像以获取相关证据,这种要求在法律框架下是受到支持和保护的。但是必须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及相关的法律原则。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循合法、公正、必要性的基本原则,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首先,必须获得个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明确同意,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特殊规定;其次,必须公开处理信息的具体规则;最后,必须明确告知处理信息的目的、方法以及所涉及的范围。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若家长希望调阅监控录像,可向公安部门报案。待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之后,将依据法律规定调阅监控录像作为取证手段。如经调查发现存在问题,则需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后,家长方可查阅监控录像。若对方拒绝家长的请求,家长仍可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待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之后,将依据法律规定调阅监控录像作为取证手段。如经调查发现存在问题,则需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后,家长方可查阅监控录像。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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