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可以通过多个渠道寻求帮助,包括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支持等。以下是一些主要的部门和机构,可以为退伍军人提供帮助:
1、法律援助:
全国统一的法律援助热线:12348。这个热线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和引导申请法律援助等。1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且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就特定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范围: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等。
2、政策咨询和帮助: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地均有分布,提供政策咨询和帮助解决困难。退役军人专属智能电话:12397,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智能语音导航功能,方便随时寻求帮助。
3、就业创业支持:
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等服务。当地志愿服务组织和社区服务中心:提供心理咨询、就业指导、法律援助等服务。
全国性退伍军人组织:如中国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中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等,致力于为退伍军人提供帮助和支持。
4、权益保障:
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担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提供服务性、延伸性、辅助性保障。这些部门和机构为退伍军人提供了广泛的帮助和支持,无论是面临法律问题、就业困难还是需要政策咨询,都有相应的渠道可以寻求帮助。
退役军人的福利咨询主要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等的移交安置工作。
3、管理服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4、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培训和服务。
5、贯彻落实企业军转干部、企业复员老战士解困政策和复退军人权益保障政策。
6、协调落实移交本区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
7、负责全区军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8、组织和指导全区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9、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
10、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此外,对于具体的福利咨询,可以联系当地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或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沟通,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有关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军队各级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去民政局的退役军人办事处办理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对于退役军人是否有养老保险的问题,应当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中心或退役军人事务局。这两个部门分别负责社会保险的管理和退役军人的相关事务,能够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指导。
社会保障中心: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中心。
社会保障中心负责养老保险的登记、缴费、待遇发放等具体事务,对于退役军人的养老保险问题也有相应的处理经验和政策依据。
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相关事务的政府部门,包括退役军人的安置、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
对于退役军人的养老保险问题,退役军人事务局能够提供针对性的解答和指导,帮助您了解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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