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取消社会抚养费:现取消三个以上孩子的罚款,不设条件,即三个以上的孩子不罚款。
第二户口和个人生育情况完全脱钩:比如说你以前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需要政审,需要计划生育证明,现在都不需要了。包括孩子的户口,也不用再受生育的影响。
第三鼓励幼儿园招收2-3岁的孩子,延长在校时间:以前幼儿园只需要招收3岁以上的孩子,现在2岁就可以上学了,延长了在校时间,减轻了带孩子的压力。
第四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严格控制校外培训:高额的培训费用让家长不堪重负。关键是,花了钱不一定有效果。政策要求孩子专心上学,家长不必白花钱。
第五根据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负担,给予购房、租房优惠:住房问题一直是个头疼的问题。多生一个孩子,就买一套房。高昂的房价让很多人难以承受。
第六税收减免。如果你有一个3岁以下的孩子,培养他的费用可以用来扣税。
2024年生三胎的补贴政策各地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三胎的医疗费用,如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可以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报销。
2、生育津贴:生三胎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具体金额按照当地的规定而定。
3、住房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享受一定的住房补贴,具体金额和条件按照当地的规定而定。
4、税收优惠:生三胎的家庭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具体优惠幅度和条件按照当地的规定而定。
5、其他补贴:各地政府还可能出台其他形式的补贴政策,如发放现金补贴、提供托育服务等,具体政策需要参照当地政府的文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1. 奖励和优惠。奖励和优惠。继续执行现有的奖励扶持制度和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三孩政策前的二孩和独生子女家庭。
2. 免费教育。争取实现免费教育,减少三孩家庭的教育支出。要大力发展0-3岁的托儿所产业,将幼儿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
3. 生育津贴。完善生育津贴,包括产假、生育津贴、医疗服务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减轻打算生三胞胎家庭的生育负担。
4. 住房补贴。梁建章建议企业提供发展住房补贴,试图通过抑制房价,让年轻人也能买房。
5. 帮助和保障。支持建立健全全方位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保障体系,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帮扶关怀机制,维护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三胎生育补贴可以咨询人社部。
国家现在对生育三胎有很多补贴和优惠。三胎的生育补贴主要是由人社部来发放,和前面几胎是一样的。也是出院以后带上所有资料到社保局申请补贴,申请下来以后补贴会打到公司账户,由公司发放给员工。因为三胎是国家合法可以生育的,所以人社部也会发放生育津贴。三胎补贴一般是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的。不过领取补助的前提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必须要提供相关的信息。
对部分三个孩子的家庭,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鼓励措施,对独生子女和农村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实行了各种奖励,但因家庭状况不同给予扶持的优惠政策以及扶持力度也会存在一定区别。
三胎申请生育津贴的流程如下:
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xx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1、家庭需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家生育政策要求,夫妻双方都必须是中国公民,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妻子必须为合法结婚年满18周岁的孕龄妇女,丈夫则需要具备家庭经济条件和生育责任。此外,家庭需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教育费用等相关费用。
2、家庭需要满足一定的经济条件。根据政策规定,家庭的经济收入不能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此外,在进行三胎申报时,家庭需要提供住房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税收证明等相关材料,以证明其经济状况符合政策要求。
3、家庭需要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责任担当。家庭必须保证对孩子的爱护和抚养,并积极履行对孩子的教育、照顾和监护职责。此外,对于孩子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也需要由家庭承担。
法律依据: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第八条
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三胎的补贴政策各地可能有所不同,请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可以前往当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社保部门进行咨询。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