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请注意,以上标准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进行调整,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税收优惠、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延缓税费缴纳、设备器具所得税扣除以及阶段性减免房租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具体的政策细节:
一、税收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例如,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对小微企业所得税实施优惠税率。如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
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对小型微型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优惠政策,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的负担。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并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以此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四、延缓税费缴纳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等在内的全部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以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
五、设备器具所得税扣除
中小微企业在规定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可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六、阶段性减免房租
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若承租国有房屋,可享受减免房租的优惠,其他地区也有相应的减免政策。
综上所述,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是全方位的,旨在降低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从而推动经济的整体发展。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