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四)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五)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参加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六)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企业退休老人病故后抚恤金怎么计算企业退休老人病故后的抚恤金计算主要基于退休老人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并根据缴费年限和地区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原则
抚恤金基数:通常以退休老人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作为基数。
发放月数: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抚恤金发放的月数一般为20个月,但具体月数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有所不同。
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抚恤金的计算基数是退休老人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
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会影响抚恤金的发放月数。例如,对于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逝者,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但不足10年,则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在10年至15年(含15年)之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缴费,发放月数便增加一个月。对于缴费年限达到或超过30年的个体,最高发放月数为24个月。1地区政策:具体的抚恤金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抚恤金主要由当地的社保机构发放。
一、抚恤金发放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因此,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抚恤金由社保机构发放。
二、抚恤金申领流程
退休人员死后抚恤金的办理流程根据职工是否有工作单位有所不同:
如果职工有工作单位的,由其直系亲属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到单位去办理,再由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抚恤金;
如果职工没有单位的,则其直系亲属可直接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社保局办理,经审查属实后,就会发给抚恤金。
总的来说,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抚恤金申领,需要遗属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向当地的社保机构进行申请。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以上,收缴)。
2、《死亡医学证明书》(如死亡证明是外省市或国(境)外国家或地区出具的,家属应到死者户籍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市)或乡镇卫生院(农村)换取本地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死刑执行相关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生效判决书。
3、办理户口注销手续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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