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和廉租房有四个区别,分别是:
(1)目的不同。廉租房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
(2)申请对象不同。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
(3)收入限制标准不同。廉租住房针对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4)交纳的租金不同。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到1.2元每方。
1、申请人必须有所在城镇的户口,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一定年数方可申请; 2、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收入标准相符合;
3、没有住房的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一定数额、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近几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申请廉租房住房必须是在本地没有房子的,而且近也不准备买房的人员;
4、申请廉租房,应符合年满18周岁,未成年人是不可以申请的,因为成年人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无住房,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5、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按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计算。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配租面积不足10平方米居住面积的,按10平方米居住面积计算。
法律规定: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公租房和廉租房各有优势,具体哪个更好取决于承租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以下是对两者的详细比较:
一、保障对象与目的
公租房:主要面向中等偏下收入人群、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公租房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具有公共租赁住房性质。
廉租房:专为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设计,具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性质。其申请对象仅限于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租金与费用
公租房: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通常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廉租房:月租金标准显著较低,约为0.8-1.2元/平方米,明显低于公租房的租金水平。
三、申请流程与条件
公租房:申请流程相对简化,可通过网上受理或线下窗口受理。申请条件主要包括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且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
廉租房:申请流程涉及填写申请表、提供收入证明等。申请条件更为严格,仅限于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公租房一次性要交的金额如下:
1、租金一般为10元每平方米每月;
2、物业费为1元每平方米每月;
3、需要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用于保证租户爱护房屋设施,防止损坏,以及及时结清物管、水、电、气等费用。
公租房的费用构成:
1. 押金:通常为一个月或几个月的租金,用于保障租赁期间房屋设施的完好;
2. 首期租金:根据合同规定,可能需要支付首个月或首几个月的租金;
3. 管理费:若物业公司负责公租房的管理,可能会收取一定的管理服务费;
4. 水电气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预交一定的水电气费用;
5. 维修基金:部分地区可能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用于房屋日后的维修保养;
6. 其他费用:如停车费、垃圾处理费等,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综上所述,公租房一次性要交的金额包括每月的租金和物业费,以及一定数量的押金用于保证房屋设施的保护和费用的结清。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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