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头条

202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全文
202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登记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023年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2023年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及其监督管理活动。转移符合豁免要求的危险废物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在海洋转移危险废物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跨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引渡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引渡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以下称双方),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促进两国在打击犯罪方面的有效合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引渡义务双方同意根据本条约的规定,应对方请求,相互引渡在一方境内发现的被另一方通缉的人员,以便对其进行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第二条可引渡的犯罪一、只有在引渡请求所针对的行为根据双方法律均构成犯罪,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
2023年省部级退休年龄规定最新 省部级干部退休后享受什么待遇?
2023年省部级退休年龄规定最新干部离休退休年龄的界限,考虑到当前干部的实际状况和接替条件,应当规定:担任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市、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干部的,正职一般不超过65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岁。担任司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岁。退休年龄-正国级70岁:大概是75周岁左右,要根据一届中央、人大、
2023年厅级干部退休后享受什么待遇?厅级干部退休后待遇一览
2023年厅级干部退休后享受什么待遇?关于省部级干部退休后待遇一览,厅级干部退休后享受什么待遇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小源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正省部级级:每人平均一年的福利、津贴等(不包括退休金、级别待遇开支)一百一十二万三千多元;副省部级:每人平均一年的福利、津贴等(不包括退休金、级别待遇开支)九十三万七千二百多元。2、在住房方面。3、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
2023年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修订【全文】
2023年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修订【全文】(2007年7月31日民政部令第34号公布根据2013年7月5日《民政部关于修改〈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2019年12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伤残抚恤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符合下列情况的中国公民:(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
2023年烈士安葬办法修订【全文】
2023年烈士安葬办法修订【全文】(2013年4月3日民政部令第46号公布,2022年11月30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8号修订)第一条为了褒扬和尊崇烈士,做好烈士安葬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烈士应当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烈士陵园、烈士集中安葬墓区是国家建立的专门安葬、纪念、宣传烈士的重要场所,受法律保护。第三条确定烈士安
2023年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最新
2023年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最新(2001年3月16日公安部令第57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管理,保障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专用性和严肃性,预防和制止利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穿着的统一式样服装,
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修正【全文】
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修正【全文】(2008年12月20日公安部令第105号发布根据2020年4月7日公安部令第157号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调查取证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交通技术监控第四章行政强制措施适用第五章行政处罚第一节行政处罚的决定第二节行政处罚的执行第六章执法监督第七章其他规定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
2023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最新
2023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最新(2015年10月19日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5号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奖励工作,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条令。第二条公安机关奖励工作应当服从服务公安工作全局和中
2023年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修订【全文】
2023年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修订【全文】(2015年12月3日农业部令2015年第4号公布,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管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兽药,应当取得农业农村部核发的兽药产品批准
2023年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全文】
2023年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全文】(2011年12月2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7号公布根据2021年3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二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是指依法设立的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利用有线广
2023年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全文
2023年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全文(2020年3月20日公布,自2020年5月5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统计的信息咨询与监督作用,提升广播电视统计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调查、搜集、整理、研究和提供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统计资
2023年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最新【全文】
2023年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最新【全文】(《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0年12月24日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
2023年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最新【全文】
2023年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最新【全文】(2017年1月18日中国气象局33号令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行政许可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气象主管机构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2023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全文
2023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全文(自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审议同意,先予公布,于2010年5月10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不得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
2023年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修订【全文】
2023年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修订【全文】(1994年1月22日林业部令第3号;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2016年9月22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修改)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公园管理,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发展森林旅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森林公园,是指森林景观优美,自然景观和人文景物集中,具有一定规模,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
2023年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最新【全文】
2023年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最新【全文】(2014年7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6号发布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第一条为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
2023年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2023年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最新【全文】(2015年11月23日国家档案局、民政部令第11号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社区档案(以下简称社区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档案,是指城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社区各类组织)和居民在社区建设中形成
2023年村级档案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
2023年村级档案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2017年11月23日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令第12号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档案工作,规范村级档案管理,服务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级档案是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村级组织

律科服务助手

微信号:13400724354
长按保存图片
在微信中扫一扫打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