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中,婚姻关系的解除涉及诸多复杂问题,2025 年的离婚政策在保障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有着明确且与时俱进的规定,涵盖离婚的不同途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要点 。
一、离婚的途径
(一)协议离婚
条件与程序: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达成真实、自愿的离婚合意 。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内容涵盖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之后,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离婚,可向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协议的效力: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一方不履行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约定,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 。法院经审理,若认定协议合法有效,将判决违约方履行义务 。
(二)诉讼离婚
受理情形:当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组织调解,也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是必经程序,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以及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都应准予离婚 。
诉讼程序与特殊规定:诉讼离婚程序相对复杂,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阶段 。在管辖方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二、财产分割
(一)共同财产的界定与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二)特殊财产的处理
一方个人财产的认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例如,小李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产,婚后该房产仍属于小李个人财产,离婚时其配偶无权要求分割 。
挥霍财产的后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三、子女抚养
(一)抚养权的确定
子女年龄与抚养权归属: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例如,小王和妻子离婚时,孩子刚满一岁,按照规定,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 。若孩子已满五岁,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居住环境等因素,确定抚养权归属 。
抚养费的支付: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一般根据不直接抚养方的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支付,如收入的 20% - 30% 。
(二)探视权的保障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四、特殊情况与权益保护
(一)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这里的重大过错,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 。例如,小张的配偶是现役军人,小张要求离婚,若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需征得军人同意,否则无法离婚 。
(二)离婚损害赔偿
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例如,小赵因妻子出轨导致离婚,小赵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妻子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赔偿数额由法院根据过错程度、家庭财产状况等因素确定 。
协议离婚流程
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其具体流程如下:
1、准备相关材料:夫妻双方需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申请离婚登记: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在婚姻登记处,双方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同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与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诉讼离婚流程
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其具体流程如下: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由起诉一方作为原告,被诉的一方作为被告。起诉时,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现住址,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内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诉讼一般适用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需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立案与送达:人民法院收到离婚诉讼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五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十五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审理前的准备:审判人员会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还会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并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4、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若达成和好协议,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若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5、开庭审理:若调解不成,人民法院将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法院会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6、判决:根据庭审情况,法院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离婚案件的一审简易程序一般为三个月。若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内,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不得再次起诉离婚。
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下是诉讼离婚的具体步骤:
1. 起诉前的准备
收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是关键,例如:
分居满两年的证明(如租房合同、邻居证言等);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证据(如报警记录、伤情鉴定等);
对方有重大过错(如重婚、赌博、吸毒等)的证据;
其他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材料(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撰写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如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并附上相关证据。
2. 向法院提起诉讼
提交材料:将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提交至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缴纳诉讼费: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一般为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按财产金额另行计算。
3. 法院审理与判决
诉前调解:法院在立案后通常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
开庭审理: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原告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被告可以提出抗辩。
法院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可能驳回离婚请求。
4. 二次起诉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通常会认为夫妻感情已无和好可能,判决离婚的概率较大。
特殊情况下的离婚
军人离婚:如果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如重婚、家庭暴力等)。
女方特殊保护: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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