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作为一种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一直是刑法打击的重点。准确认定故意伤害罪,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至关重要。以下将从构成要件、伤害结果以及特殊情形等方面详细阐述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
构成要件
主体方面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控制能力,对严重的故意伤害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则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例如,甲与乙发生争执后,甲持刀朝乙的要害部位砍去,甲希望造成乙受伤的结果,这属于直接故意;丙与丁争吵过程中,丙随手将一个重物扔向人群,其中砸中了丁,丙虽然不希望丁受伤,但对可能砸中他人并造成伤害的结果持放任态度,这就是间接故意。
客体方面
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身体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任何人都不得非法侵犯他人的身体健康,否则将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这种伤害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例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同时,该行为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目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
伤害结果
故意伤害罪的伤害结果通常要达到轻伤以上程度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轻微伤,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常见的轻伤二级标准如颅骨骨折、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肋骨骨折2处以上、四肢长骨骨折、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6%、皮肤缺损6.0cm²以上等。不同的伤害结果对应着不同的量刑标准,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特殊情形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可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这是因为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有以下不同程度的量刑标准:
1、人轻伤: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般来说,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半,法院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轻伤情况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比如,一人轻伤的情况,通常可能会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重伤: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量刑起点为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一般一人重伤的,通常会被判处3年至5年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这种情况下,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若以残忍手段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可能会被判处10年至13年有期徒刑。
一、影响量刑的其他因素
1、伤害后果及残疾等级因素
在量刑时,除了考虑基本的轻伤、重伤、死亡等情形外,伤害后果的具体情况也会影响刑期。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同时,残疾等级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可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2、加重情节因素
法院在审理故意伤害案件时,对于一部分手段残忍、有前科或者伤害弱势群体的犯罪分子,可以适当加重惩罚:
累犯:增加基准刑的10% - 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有前科: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犯罪对象是弱势人员:如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灾害期间故意犯罪: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带有黑社会性质或地方恶势力性质: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持枪支、刀具或者其它凶器伤害他人: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有赔偿能力而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从轻情节因素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 - 30%:
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此类案件往往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偶然性,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所以可以适当从轻处罚。
因激情、义愤故意伤害犯罪:在这种情况下,犯罪人往往是在情绪激动、难以自控的瞬间实施了伤害行为,与有预谋的故意伤害行为相比,可责性相对较低。
4、其他情况
故意伤害不可以调解,但是故意伤害罪是可以和解的,达成和解赔偿协议及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依法从宽处罚。
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具体来说:
1、达到轻伤及以上伤害结果:
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例如,造成他人肢体骨折、面部创口达到一定长度等情形。
重伤: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如致使他人肢体缺失、双目失明等。
致人死亡:即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因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有效的救治等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2、犯罪主体符合要求: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 14 周岁未满 16 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 16 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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