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过程中,合理准确地计算拆迁补偿估价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况下的拆迁补偿估价计算方法。
一、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估价计算
货币补偿价格构成
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主要包含两部分,即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价。区位补偿价由被拆迁房屋的基准地价和基准房价构成,而重置成新价则是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和成新折扣的结合。其计算公式通常为:房屋拆迁补偿价 =(基准地价×K + 基准房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 +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中 K 为容积率修正系数,需按照《房屋拆迁容积率修正系数表》来确定。现阶段,住宅房屋拆迁的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按《住宅房屋拆迁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的规定执行。
举例说明
例如,某户人家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 120 平方米,当地基准地价为 2000 元/平方米,基准房价为 3000 元/平方米,K 值经查询《房屋拆迁容积率修正系数表》确定为 1.2,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经评估为 20 万元。那么该户人家的房屋拆迁补偿价 =(2000×1.2 + 3000)×120 + 200000 =(2400 + 3000)×120 + 200000 = 5400×120 + 200000 = 648000 + 200000 = 848000 元。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估价计算
非住宅房屋拆迁价格的计算公式为:非住宅房屋拆迁价格 = 区位价格×K1×K2×K3×建筑面积 + 地上物补偿价。其中,K1 为容积率调整系数;K2 为房屋原用途调整系数;K3 为规划用途调整系数,当规划用途为市政府确定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时取 0.7,其他情况取 1.0。地上物补偿价的计取按各市、地、县有关规定采取成本估价法,用房屋重置成本结合成新进行计算。
住房困难户拆迁补偿估价计算
住房困难户申请拆迁补偿安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在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二是住房困难户获得的补偿款低于规定的补偿低限。对于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拆迁人应当给予其补助费,拆迁安置补助费 = 规定补偿低限 - 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款。
自建房拆迁补偿估价计算
从法律性质上讲,自建房属于违章建筑,按照相关规定,拆迁时拆迁人对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由于自建房有其存在的特殊客观历史原因,对拆迁范围内符合规定条件的自建房居民,拆迁人应当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和规定面积标准给予拆迁安置补助费。
二、搬迁相关费用计算
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
拆迁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根据被拆迁正式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市、地、县的搬家补助标准均有不同。如果由拆迁人出车搬迁,则不予补助。例如,某地规定搬迁费按房屋建筑面积 15 元/平方米计算,不足 600 元的按 600 元支付。
非住宅房屋搬迁费用
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单价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三、其他相关费用及计算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 = 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房屋拆迁安置费
房屋拆迁安置费主要包括房屋使用人(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和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其计算标准为:(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 = 搬迁补助费 +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其中,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迁补助费支付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则主要依据民法等价有偿的原则,对于因停产、停业造成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而不包括间接损失。
如果遇到拆迁补偿价格评估价太低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拆迁补偿的法定标准和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拆迁补偿应包含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以及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等。
2、收集证据并自行评估:
寻找专业机构:聘请具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独立评估,详细列明房屋的市场价值、周边房产交易价格、房屋结构、装修情况等。
收集市场信息:通过互联网、房产中介等渠道,了解周边类似房产的市场价格,以便与自己房屋的评估价值进行对比。
保存相关材料:保留房产证、土地证、房屋装修和维修记录等一切能够证明房屋价值的材料。
3、与拆迁方协商:
理性沟通:保持冷静和理性,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拆迁方陈述观点和理由,避免过激行为。
提出合理诉求:依据独立评估报告和市场信息,提出合理的补偿金额,并说明理由。
联合协商:若拆迁涉及多个居民,可以联合起来进行集体协商,增强谈判力量。
4、申请复核与鉴定:
申请复核评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在收到评估报告的 10 日之内提交书面申请,指出评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如果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会对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依据、假设、技术路线、方法和参数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5、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行政复议:对拆迁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这是一种较为快速和低成本的争议解决方式。
行政诉讼: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或者直接对拆迁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行政争议,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进行审查和判决。
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认为拆迁补偿明显不合理,也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重新评估和确定拆迁补偿金额。
6、利用舆论与社会资源:
媒体曝光: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拆迁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进行曝光,争取社会舆论的支持和关注。
寻求社会组织支持:求助于法律援助机构、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获得专业的法律服务和建议。
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途径,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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