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病假工资的发放有明确的标准和规定,以保障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需注意,计算基数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此外,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若低于该标准,应以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
二、不同医疗期及工龄对应的病假工资发放比例
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
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医疗期内停工治疗超过6个月
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三、其他特殊情况
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四、病假相关法律规定
1、医疗期定义: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2、工资支付底线: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合同终止限制: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4、医疗期满处理: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5、经济补偿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因请病假被公司劝退的有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各地可能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及规定进行调整和补充,具体应以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为准。同时,企业在发放病假工资时,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若劳动者遇到病假工资未按规定发放的情况,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病假连续请假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没有统一规定,通常需综合以下因素判断:
1、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医疗期有所不同。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连续请病假达到一定天数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情形,且该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经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单位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需谨慎使用此条款,要综合考虑员工的病情、工作岗位的影响等因素,避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3、劳动者能否从事工作:若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