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化高度发展的当今时代,个人信息的安全愈发重要,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社会秩序。我国法律针对此类行为制定了明确的量刑标准,旨在有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一、量刑的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则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同样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定
信息数量维度
情节严重:非法获取普通公民个人信息达到5000条以上,可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可能会受到较为严重的法律惩罚。
情节特别严重:如果非法获取的信息数量达到5万条以上,则可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相应的法律后果会更加严厉。
违法所得维度
在无法确定信息数量时,可以通过违法所得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如果信息数量和违法所得数额属于不同的量刑幅度,司法机关会按照处罚较重的量刑幅度处理。
综合考量因素
在实际案件处理中,法院不会仅仅依据信息数量和违法所得数额来量刑,还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信息的敏感程度、泄露的后果、被告人的行为动机和目的等。例如,泄露的信息若涉及公民的金融账户信息、健康医疗信息等高度敏感信息,即便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因其可能给公民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再如,行为人出于恶意报复等不良动机泄露他人信息,其量刑也可能会相对更重。
泄露个人信息在刑法中一般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最新立案标准如下:
1、信息被用于犯罪: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2、特定信息数量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3、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数量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4、一般公民个人信息数量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5、信息数量比例标准: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6、违法所得标准: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7、特殊主体的特殊标准: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上述标准一半以上的。
8、曾有相关违法记录: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引起重大舆情事件的;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等。
泄露个人信息罪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认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凡年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犯罪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公民个人信息而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犯罪动机一般表现为牟利,但动机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实施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例如通过窃取、收买、骗取等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情节严重” 的情形包括: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等。
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和自由。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银行账号等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信息。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几个条件,才能认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