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两档,并针对单位犯罪和特殊主体设置了专门处罚规则,具体如下:
一、自然人犯罪的量刑标准
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处“情节严重”通常包括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较大(如累计500条以上)、获利金额较高,或信息被用于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指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或信息涉及行踪轨迹、财产状况等敏感信息,或导致大规模信息泄露引发社会恐慌等情况。
二、特殊主体与单位犯罪的处罚规则
特殊主体从重处罚:国家机关、金融、电信、医疗等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违规出售或提供给他人的,依照上述标准从重处罚。
单位犯罪双罚制: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自然人犯罪的量刑标准处罚(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关键法律依据与司法适用
本罪的法律依据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范围(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行踪轨迹等)及“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具体认定标准。实践中,量刑时会结合信息类型、泄露数量、获利金额及危害后果综合判定。
四、与类似罪名的区分
需注意本罪与“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区别:后者针对证券、期货交易中的内幕信息,量刑标准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与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客体和量刑幅度均不同。
综上,2025年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仍坚持“以情节为核心”的分级处罚原则,对特殊主体和单位犯罪的打击力度持续强化,以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准确来说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立案标准如下1:
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追诉期需根据法定最高刑来确定:
一般情形下,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五年。
若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
出现特殊情况,法定最高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时,追诉时效是十五年。
此外,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