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意损害财物罪的量刑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 通常是指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 通常指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万元以上。不过,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各个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具体的数额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
故意损害财物罪中 “数额巨大” 的认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为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万元以上。
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在该标准基础上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例如,江苏省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在十万元以上的,一般应认定为 “数额巨大”。
故意损害财物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调解。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故意损害财物罪属于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若符合上述条件,便可以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一般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就赔偿数额、修复方式等具体事项达成一致。达成调解协议后,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不过,如果故意损害财物罪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即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那么仅在民事赔偿方面可以进行调解,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仍然需要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不能通过调解来解决。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