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辽宁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核心遵循“区片综合地价+房屋重置成新价+地上附着物+搬迁过渡+社保”五大项核算,全省执行统一政策框架,具体标准由各市、县(区)细化并公布。
一、核心补偿构成与计算公式
总补偿款=宅基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房屋重置成新价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搬迁及过渡补助+社会保障费用
1.宅基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土地部分)
政策依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6〕3号),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至少每三年调整一次。
计算方式:宅基地面积(亩)×对应区片综合地价×地类系数
地类系数:永久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
费用构成: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比例,全省统一为20%:80%(优先保障农民)参考标准(2026年各市最新区片价,元/亩):
2.房屋重置成新价补偿(房屋主体)
计算方式:房屋建筑面积×结构重置单价×成新率
成新率:新房0.9-1.0,旧房0.5-0.8,房龄越新系数越高
参考标准(2026年全省通用区间,元/㎡):
| 地区 | 区片等级 | 区片综合地价 |
|---|---|---|
| 沈阳 | Ⅰ类(沈河等) | 48.1万 |
| 沈阳 | 新民Ⅰ类 | 4.7万 |
| 锦州 | 太和/松山Ⅰ类 | 11.8万 |
| 锦州 | 凌海Ⅰ类 | 6万 |
| 阜新 | Ⅰ类(城区) | 6万 |
| 葫芦岛 | Ⅰ类 | 约5.5-6.5万(以官方表为准) |
官方案例:桓仁县2026年标准,预制砖砼/砖瓦房1800-2000元/㎡,平草房1300元/㎡。
3.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
补偿原则:单独核算、另行补偿,不含在区片地价内。
参考标准:
| 房屋结构 | 单价区间 | 备注 |
|---|---|---|
| 框架结构 | 1800-2500 | 二层及以上 |
| 砖混结构 | 1200-1800 | 主流结构 |
| 砖木结构 | 800-1200 | 砖瓦房 |
| 土木/简易结构 | 500-800 | 草房、土坯房 |
围墙:150-200元/米
水井:3000-5000元/眼
塑料大棚:30-220元/㎡(依结构)坟墓:1000-3000元/座(迁移费/补偿)青苗:按作物种类、产量评估,旱田约5.3万元/亩,水田9万元/亩,菜田15万元/亩。
4.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助
搬迁费:1000-3000元/户,按户一次性发放。
过渡费:500-800元/人/月,过渡期12-24个月,超期加倍。
5.社会保障费用(养老保障)
政策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先保后征”,费用未足额到位不得征地。
保障方式:
年满60周岁(男)/55周岁(女):直接按月领取养老保障金,叠加基础养老金。
劳动年龄段(16-59岁):政府代缴社保(从安置补助费中抵扣),累计缴满15年可领退休金。
办理流程:村集体统计→乡镇社保所登记→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
二、办理流程与权益保障
发布公告:市县政府发布征收公告,明确区片价、安置方式、签约期限。
补偿登记:权利人在公告期内,持身份证、宅基地证、房产证等办理登记。
评估签约: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对房屋、附着物评估,签订补偿协议。
先补后拆:协议约定补偿款到位、社保账户开立后,方可实施拆迁。
维权渠道: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对补偿决定不服,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关键注意事项
合法建筑优先:有证房屋全额补偿;1982年前建成的历史遗留房屋,通常按合法建筑补偿。
无证房屋≠违建:符合“一户一宅”且经认定的无证房屋,应按重置成新价补偿,不得仅按残值补偿。
拒绝“一刀切”:评估机构需双方协商选定,评估价不得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
社保必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法定权益,与土地补偿款是两码事,不得抵扣。
四、快速自查清单
确认自家宅基地所在市/县/区,查询对应2026年区片综合地价(可在当地自然资源局官网下载)。
测量房屋建筑面积,按结构对应单价计算房屋补偿,结合成新率调整。
清点地上附着物(院墙、水井、大棚等),逐项核算金额。
确认是否符合失地农民社保参保条件(征地后人均耕地<0.3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
辽宁省农村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最新流程,严格遵循“先公告、先调查、先评估、先听证、先批后征、先补后拆”六大原则,全程公开透明,共分三大阶段、12个法定步骤。
一、前期准备与报批阶段(征收启动前)
1.发布征收预公告(征地告知)
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内容:拟征收范围、用途、现状调查时间、禁止抢栽抢建等
方式:村/组公告栏张贴、政府官网公示
期限:≥10个工作日
效力:公告后抢栽、抢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
2.土地与房屋现状调查
实地测绘: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结构、装修
权属确认:宅基地证、房产证、户口本、权属人签字
附着物清点:围墙、水井、大棚、树木、坟墓等逐项登记
结果:《现状调查表》共同签字、公示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必备)
主体:县政府组织,部门+村代表+群众参与
结论:高风险→不得征收;中风险→整改后再推进
作用:征地报批必备要件
4.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核心)
内容:区片地价、房屋重置价、搬迁/过渡费、社保、安置方式(货币/安置房)
公告:乡镇、村公示≥30日
权利:村民可书面提意见;过半数反对→必须开听证会并修改方案
5.补偿登记
被征收人持权属证件到指定点(乡镇/村委)登记
未登记不影响按调查结果补偿
6.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约定:补偿金额、支付时间、搬迁期限、安置地点
资金要求:补偿款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原则:先签先选、奖励优先(按期签约有奖励)
7.征地报批(省政府/国务院批准)
组卷上报:现状调查、风险评估、补偿方案、听证记录、协议签订情况
审批权限:永久基本农田/超35公顷耕地→国务院;其余→省政府
未批不得强拆
二、正式征收与补偿阶段(获批后)
8.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正式生效)
时限:收到批复15个工作日内
内容:批准机关、文号、范围、补偿方案、办理期限、救济权利
公示:村、组范围内张贴
9.落实补偿与社保(先补后拆铁律)
支付:公告规定期限内(通常60日)全款到账
社保:被征地农民社保必须落实(先保后征)
禁止:补偿未到位→不得要求搬迁、不得强拆
10.房屋评估与签约(未签户)
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实地勘察→出具评估报告→公示
对评估不满→申请复核→仍不服→专家委员会鉴定
仍未签约→政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三、搬迁与收尾阶段(依法腾退)
11.自行搬迁与交付土地
按协议约定期限搬家、交房、交地
领取:搬迁费、过渡费、按期搬迁奖励
12.强制执行(唯一合法强拆路径)
条件:既不复议、不诉讼、又不搬迁
主体: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严禁政府直接强拆)
执行前:补偿款已足额提存
四、辽宁农民必知的5大权利
知情权:每步都必须公告、公示,不公示可拒绝配合
参与权:方案异议、听证、评估机构选定权
先补后拆权:补偿不到位,绝对不搬家
救济权:
对评估→复核、鉴定
对补偿决定→60日内复议、6个月内诉讼
社保权:被征地农民必须纳入社保,不得抵扣补偿款
五、合法拆迁自查清单
有预公告+正式公告(文号、盖章齐全)
有现状调查+本人签字
有补偿方案公示≥30日
有风险评估报告
有省政府/国务院批文
补偿款先到账、再搬迁
辽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核心路径是先协调→再裁决→后复议/诉讼,坚持先补后拆、程序违法不搬,别在补偿未落实前签字。
一、先判断:补偿不合理的两类情形
标准类:区片地价、房屋重置价、社保未按2026年最新规定执行,或未足额到位程序类:未依法公告、听证、评估,或强制要求先搬后补、暴力强拆等
五步走维权实操(按时间顺序)
1、书面提异议+申请协调
向县/区自然资源局、征收实施部门递交书面异议,附权属证、评估报告、房屋照片等,要求按最新标准复核;同时申请县级以上政府协调。方案公示期内可书面提意见,过半数反对必须听证。
2、申请裁决(辽宁法定前置)
协调不成,向省政府申请裁决(针对区片地价等标准争议);或向制定方案的上一级政府申请(针对附着物、面积等实施争议)。材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权属证明、方案与评估报告、协调记录。
3、复议与诉讼
对裁决不服,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仍不服或直接起诉的,6个月内向属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补偿决定并重作。
4、并行投诉与信息公开
向12345热线、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程序违法、贪腐等;向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申请信息公开,调取批复、公告、评估报告等文件,作为维权依据。
5、紧急情形应对
遇强拆或断水断电,固定现场视频、报警记录,立即起诉确认违法并索赔;补偿款未到账、社保未落实,坚决不搬迁、不交房。
二、关键时限(别错过)
方案公示提意见:≥30日
协调申请:方案公示后60日内
裁决申请:协调不成后15日内
行政复议: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行政诉讼: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
三、证据清单
权属:宅基地证、房产证、户口本、建房审批材料
程序:征收预公告/正式公告、补偿方案公示页、听证通知/记录
补偿:评估报告、补偿计算明细、签约/未签通知、沟通记录
房屋与附着物:面积、结构、房龄、装修、水井/院墙/大棚等清单与影像
其他:强拆视频、报警回执、12345工单、社保未落实证明
四、五个绝对不
不签空白协议、不接受“先搬后补”口头承诺
不私了无书面依据、不在补偿未到位时腾房
不暴力对抗、不煽动聚集,走合法程序
不忽视时效、不丢证据原件
不放弃社保:被征地农民社保是法定权益,不得抵扣补偿款
五、辽宁本地依据
上位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辽宁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办法》(辽政办发〔2007〕85号)最新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自然资源厅公布)、先保后征、先补后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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