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停薪留职已被取消。即使是由于身体原因需要进行医学治疗,需要请求带薪休假的,也是不会被批准的,该项规定是由于公务员工作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对于那些不能持续上班的,予以解聘。
《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公务员不可以办理停薪留职。
一、停薪留职政策的现状
停薪留职政策在国家公务员法出台后已废除。目前,公务员这一职业由于其特殊性和作为国家授权执法人员的身份,并不适用停薪留职的规定。与此相对的是,停薪留职政策在国企和事业单位中仍然存在,期限一般为24个月,到期后若员工未报到则视为自动开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公务员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被辞退,这些情形包括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不胜任现职且不接受其他安排、拒绝合理安排的工作调整、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且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等。然而,这些规定并不包括停薪留职的选项。
三、公务员的其他选择
虽然公务员不能停薪留职,但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科级到处级干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提前内退,这通常意味着可以享受为期十年的休假。这是公务员在寻求职业与生活平衡时的一种可行选择。
政府机关人员的暂时停止工作并保留薪酬福利需要根据详实情况进行妥善处理。首要步骤在于明确导致暂时停止工作及保留薪酬福利的具体原因。若该公务员身陷涉嫌违反行政法规或刑事法律的问题中,则将交由相应权力机构发起全面调查。在执行停职措施阶段,相关公务员有责任积极参与并配合调查,诚信、完整地披露事件实情。即便处于停职状态,公务员还可以享有原有的薪酬福利待遇,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在停职期间内,公务员应当审时度势,对个人行动进行深入思考和检讨。同时,也要与所在组织保持良好联络,以便及时获取调查进程的最新动态信息。组织层面亦应对此状况依照相关程序规范进行调查和处理,力求做到公正、公平以及透明化。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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