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普通多层住宅楼公摊系数约为10%-15%;
2、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约为15%-20%;
3、高层住宅约为20%-25%。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外墙(山墙)、计入套内建筑面积之外的共用墙体面积。
公摊面积业主有权使用。公摊面积,摊的是公共面积或公共场所。类似楼道,电梯等等。业主可以正常使用,但不能侵占。商品房公摊面积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和使用的,公摊面积是不允许私自侵占的。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1.向物业反映投诉,要物业限期处理。并且留好证据证明。在违章前期处理比后期更好。
2.物业不作为的话,向居委,街道,甚至住建局反映。并且留好投诉回执。
3.向地区城建,城管和市政12345热线反映,要求处理。并可以通知媒体跟进。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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