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外的门面房是否收取物业费,需要看是否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所谓物业服务收费,只能在产生了物业服务之后,才可以收取。物业服务主要有保洁、秩序维护、设备管理、代收水电费等,如果没有产生上述服务,只以“业主身份”作为依据来收取物管费,不符合法律公平交易的精神。
2、如果门面房是面向街道的,不是在小区内开展经营活动,业主不是生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实际居民,业委会和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不代表这部分业主,没有权利和义务的履行,这些业主和物业没有建立物管管理服务合同关系,业主可不支付物业管理费。除非物业能提供证据证明对业主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管理。
3、如产生物业管理服务费,根据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4、普通住宅的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5、非普通住宅以及办公房、厂房、经营性用房等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满足部分业主、使用人需要或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和代收代办服务收费等实行市场调节价。
6、各个地区的物业费收费情况都是不同的,可以打当地物价局或房管局物业科的电话,咨询一下,就清楚了。物业费,一种是实行市场价,即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的物业公司,以中标价为准,具体多少,看批复文件就可以;
7、另一种由物价局根据小区情况核定一个收费标准,政府有指导价标准,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出示物价局的批复标准。小区如果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肯定要与物业公司签定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上也明确有物业费的收费标准。
说明
1、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2、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门面房物业费通常涵盖多项服务,确保建筑及周边设施良好运作,包括日常清洁、绿化维护、公共区域保养,如楼梯、电梯、走廊。物业费还覆盖安保服务,例如监控设备维护和巡逻。维修及紧急维护费也常包含其中,用于修复建筑损坏或设备故障。
此外,管理费用通常包含在内,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运作及与业主的沟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要看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由房东来承担物业费。
物业费的缴纳可以由房东和租户在租房合同中约定,若在租房合同中约定由哪一方缴纳,则约定的一方承担缴纳物业费的义务;若没有在租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则由租户缴纳,租户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的,房东承担连带责任。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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