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物业无权停水停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服务的内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行。物业服务指的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活动;一般包括综合管理、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停车管理服务等。
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在业主欠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以停水停电为惩罚手段,在合同法上属于设他合同条款,依法理,这种条款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效条款,业主反而可以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即使小区的水电是由物业代收的,但此时业主只是与供水局和供电局建立的一种关系,此时就算业主们不交物业费物业是没有权利擅自停水停电的,否则就会给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此时物业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可以不提供服务。
不交物业费物业可以不提供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等服务,但是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来催交物业费,业主不交纳物业费的,属于业主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么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业主是不可以不交物业费用的。物业管理费收取起始日期以业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如业主未在发展商发出的入伙通知书上确定的办理入伙手续日期前来办理入伙手续,则从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物业管理费;无论是否入伙入住,收费标准与常住户标准一样。物业管理费及其他采取定期收取或收代费用的收取方式。
因为对物业公司不满,业主采用不缴费用的方式并不理性。根据物业法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义务,因此,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业主都不能拒缴物业费。
拒绝支付物业费用将导致车辆被禁止进入小区,此种做法并不具备合规性优势。
当业主未如实支付物业服务费用时,物业管理机构有权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追缴,但不得擅自对相关业户实施出入限制行为。
依据现行法例,若业主未能遵循合同协议,以至于逾期未能如约支付物业费用,则物业服务方有权进行温馨提醒,敦促业主在合理期限内予以缴费;倘若经过合理期限催收后仍未实现支付,物业服务方便可启动司法程序或提交仲裁申请以寻求解决方式。
然而,物业服务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条款,坚决杜绝采用诸如切断电源供应、停水、暂停暖气供应以及限制燃气供应等措施强行迫使业主支付物业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