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是针对犯罪嫌疑人员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但这本身并不必然导致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定构成刑事犯罪。而刑事拘留37天不放人,也不能简单地认为犯罪嫌疑人就一定会被判刑。
一、刑事拘留的相关规定
刑事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时采取的措施。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而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不过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二是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等。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这37天是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最长期限。
二、37天不放人的几种可能情况
超期羁押
如果刑事拘留37天不放人,也没有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意味着执行机关可能存在刑事超期羁押的情况。此时,当事人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检察院批准逮捕
超过37天未释放,大概率是检察院批准了逮捕。但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不等同于最终会被定罪判刑。
最终是否判刑的判定
案件侦查结束后,若公安机关认为构成犯罪,会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检察院审查案件后,若认为不构成犯罪,会退回侦查机关,此时将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若认为构成犯罪,则会向对口的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
法院会依据案件事实、证据,根据法律规定来判定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只有在案件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情况下,法院才会作出有罪判决。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通过合法的辩护来维护自身权益,影响事件走向。
此外,若证据不足或者存在疑点,嫌疑人也可能获得释放。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被告人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应当做出无罪判决;二是由于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存在违法行为,无法认定其有罪,因此应当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刑事拘留 37 天后,通常会有以下几种处理结果:
1、释放
无罪释放:如果经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犯罪,公安机关会撤销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刑事拘留并予以释放。
释放并执行行政拘留:对于罪行较轻,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需承担行政责任的,会在释放的同时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不过,行政拘留时间可折抵,不必再度实际执行。
2、变更强制措施: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公安机关认为有继续侦查的必要,且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条件,就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以便进一步调查。
3、逮捕: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并且符合逮捕条件,就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将面临刑事审判和相应的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