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被抓的当事人,主要处罚为罚款并拘留。根据嫖娼情节来定,一般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关于嫖娼被抓怎么处罚的问题,下面由律科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扫黄打非”是一场持久战。自20世纪80年代末全国范围的“扫黄打非”行动开展以来,这项工作已走过30年。作为宣传文化领域需要长期坚持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扫黄打非”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关联。
打击非法出版物、清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要长期坚持,毫不手软。
2020年1月16日,第三十三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守正创新,拓展思路举措,完善体制机制,持续巩固“扫黄打非”工作良好态势。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保持优良传统,发扬斗争精神,大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环境。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黄涉非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信息、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及信息、新闻敲诈和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侵权盗版行为等,不断净化网络生态,坚决扫除文化垃圾。要发挥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水平,总结经验、把握规律,聚焦重点、补齐短板,不断健全统筹协调、群防群治等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扫黄打非”工作的整体效能。
2020年“扫黄打非”还会继续,“扫黄打非”是一场持久战,而战斗一旦开始,不到胜利之时是不会退却的。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和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
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在查处卖淫、嫖娼案件中,仅有卖淫、嫖娼人员的供述,而无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2、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除了嫌疑人的供述外,公安民警还应调查的其他证据,如:民警当场抓获时民警的证言;或者现场的有关物证或书证;或者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或者介绍或容留人的证言;或者其他人证、物证等。
3、如果嫌疑人不承认卖淫嫖娼,但公安机关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可以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4、由于法律并不追究属于道德范畴的婚外性行为、婚前性行为,因此公安机关除非有证据证明双方的行为不是以感情为基础,而是基于金钱和性的交易,才能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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