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是我国公民证明自己身份的最有力凭证,对于军人来说,其也有相应的军人身份证。军人在办理日常生活事务,如购房贷款、办理银行卡、子女就学的时候就可以用到军人身份证。军人身份证的号码同军人入伍之前普通公民身份证号码保持一致。那么办理军人身份证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一下。
一、为了规范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和发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和发放,适用本办法。
2 、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长期固定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3 、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内容,以本人档案记载内容和公安机关编制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由本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统一组织文字信息和人像信息的采集、录入、审核。
4、 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由本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向本人长期固定住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代为申请。
5、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由本人长期固定住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6 、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7 、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在服役前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服役期间居民身份证仍在有效期内的,不再换领新证;但是,应当向其所在团级以上单位登记备案。
8 、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由本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代为申请;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9、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团级以上单位代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领取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及时发给本人。
10、 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执行任务、办理公务、享受抚恤优待等,需要证明现役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凭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身份证件证明。
11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所属人员居民身份证的申领登记、备案等制度;在所属人员的本人档案中,应当载明其公民身份号码。
12 、公安机关、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及其有关人员,在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和发放工作中,对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和知悉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现役军人有了身份证
13 、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1、销户:军人入伍之日起,其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应当凭入伍通知书,注销该军人常住户口、收缴户口簿。
2、编号:部队人员居民身份证号码应由原籍或部队驻地的公安机关,根据GB11643-1999《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进行编制。编号需经军人所在部队政工部门,发公函至其原籍或驻地县级公安机关,公函内容包括一式三份的《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收函单位根据表格内容(含军人基本信息及照片、部队审核意见等),查询核实当事人入伍前户籍资料,编制军人公民身份号码。其程序如下:
① 核查军人常住户口有没有注销,如没有注销,收函单位通知其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当事人户口注销;
② 当事人户口确认被注销后,收函单位根据其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登记历史记录,为其编制军人公民身份号码;
③ 收函单位对已编好的军人公民身份号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联网核查,如果重号,则重新编号、重新核查;不重号时,确认该号码为当事人的公民身份号码;
④ 收函单位根据核查结果,填写当事人公民身份号码编码信息、审核意见,回函至其所在部队政工部门。
3、办证:军人本人填写《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报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团以上单位根据军人档案记载内容和公安机关编制的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组织个人文字信息和人像信息的采集、录入、审核,并向驻地县级公安机关代为申请。部队驻地县级公安机关通过专门业务系统,受理、审核、签发军人办理居民身份证信息,而后统一制证并预约取证、发证。
请部队的出具一张证明给原籍派出所(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入伍年月,说明该同志已入伍,请派出所注销其户籍),让家人拿着这张证明和户口本原件、你身份证的复印件到派出所办理即可。需要提醒的是,原籍户籍注销,你的身份证依然是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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