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具体如下:
1、行政处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扣缴义务人采取同样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此外,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公司偷税漏税,财务人员是否有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财务人员明知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行为,仍积极参与或协助,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财务人员对偷税漏税行为并不知情,且已尽到合理的职责,则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具体如下:
1、承担责任的情形
积极参与偷税漏税行为:若财务人员直接参与制作虚假账目、隐瞒收入、虚报费用、伪造或销毁会计凭证等偷税漏税行为,且主观上具有故意,那么其构成偷税漏税的共犯,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方面,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刑事责任方面,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未直接参与但存在过错:若财务人员虽未直接参与偷税漏税行为,但知晓公司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却未予以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未能履行其应有的监督职责,如发现公司财务存在异常却未及时报告或采取纠正措施,也可能被认定为存在过错,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如果财务人员只是按照公司的常规财务流程和制度进行操作,对公司的偷税漏税行为并不知晓且不存在主观故意,那么通常不应让财务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公司偷税漏税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需要提供能证明其偷税漏税行为的相关证据。以下是具体的举报方式及所需证据:
一、举报方式直接前往税务机关举报:可到当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或相关部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举报。来访实名检举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拨打税务热线举报:可以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按照语音提示进行举报操作,清晰描述公司的名称、地址、偷税漏税的线索等信息。
网络举报:部分税务机关设有专门的网络举报平台,举报人可登录当地税务机关的官方网站,找到举报入口,填写举报表格,上传证据材料。
邮寄举报材料:将写有公司偷税漏税情况及证据的信件,邮寄至当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
二、举报证据
财务资料:公司的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等是关键证据。例如,会计凭证可反映每一笔交易的资金流向和业务内容,若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等情况,会在这些资料中有所体现。还有与实际经营不符的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也可作为证据。
银行流水:公司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能显示资金的流向和收支情况。若存在大量异常资金往来,如收入不入账、资金体外循环等情况,可证明公司可能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业务合同:公司签订的各类业务合同,若合同金额与实际入账金额不符,或者存在阴阳合同的情况,可作为重要证据。
内部文件:公司内部的会议纪要、邮件、聊天记录等,若涉及到偷税漏税的决策、讨论内容,也可作为证据。例如,邮件中提及为降低税负而采取的不合理手段等。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