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职工死亡,无论是因工死亡还是非因工死亡,其个人账户的余额都可以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其中个人账户部分是由职工本人缴费积累构成,而社会统筹部分主要是由用人单位缴费构成。非因法定事由,参保人是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余额的。
若是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面的余额都发完了,那么也就没有什么可以继承的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钱可以取出来。取出养老金账户的钱方法如下:
1、根据我国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最低年限,即可办理退休申领养老保险待遇。
2、在参保人员出国定居、参保人员死亡以及重复参保这三种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前取出养老保险账户里的资金。
一、个人养老金的提前支取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个人养老金通常不允许提前支取,只能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提前领取。具体规定如下:
1、个人身故或宣告死亡:如果参保人在缴费期间内因病故、意外身亡等原因导致个人养老金计划的终止,其合法继承人可以领取相应的养老金。
2、重大疾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个人养老金计划可以设立重大疾病提取制度,以满足参保人员因罹患严重疾病需要用到资金的情况。
3、紧急生活困难: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参保人在紧急生活困难(如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时,可以提前领取养老金。
4、退役士兵: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办法的通知》规定,退役士兵可以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取出方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取出方式有两种:
一次性领取:个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此方式适用于满足取出条件的个人。
分期领取:个人可以选择分期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此方式适用于退休后不再从事工作或无固定收入的个人,可以通过银行或社保机构等渠道定期领取养老金。
三、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取出流程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取出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提交申请:个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保机构或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2、审核核实:社保机构或相关部门会对个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和核实,核实通过后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3、签订协议:如果个人选择分期领取养老金,需要与银行或社保机构等签订相关协议,明确领取方式和领取周期。
4、领取养老金:如果个人符合条件并且申请通过,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或分期领取养老金。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取出流程可能会因地区、机构和个人情况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流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此外,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取出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限制,需要个人在申请前认真了解和考虑。
法律依据: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一般情况下,对于已经购买养老保险的参保者来说,想要了解养老保险账户余额的查询方式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可以方便参保者查询养老保险余额。其中,查询养老保险账户余额的方式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种:
1、支付宝查询。
点开支付宝,点击“便民生活”,在该栏目中选择“城市服务”,进入之后,在“政务”的栏目中,可以查询到参保人员社保的一些基本信息。
2、电话查询。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所在地区号+12333”,根据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或自助服务。
3、网上查询。
首先百度搜索下“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点击进入,即可进入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网页中找到“便民查询”栏目,在栏目中选择“个人养老保险信息查询”,即可进入到相关查询页面。
4、窗口查询。
参保人员可以携带有效证件和社保卡到当地社保局的人工窗口进行查询即可。
5、终端查询。
参保人员可以持有效证件和社保卡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中的自助终端查询相关的养老保险余额信息。
(1)基础养老金=(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
(2)过渡性养老金=(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建立帐户前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4%+符合政策增发额
(3)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4)定额补贴=[调剂金(25元)+统筹项目内补贴]×减发比例
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年利息按月积数法计息,计算公式如下:
年利息=个人账户年初储存额×本年度记账利率-本年度支付月积数×本年度记账利率×1/12本年度支付月积数=∑[n月支付额×(12-n+1)]
(n为本年度各支付月份顺序号,且1≤n≤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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