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赔偿标准是:
1、飞机延误4-8小时。航空公司还需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人民币200元;
2、延误8小时以上的,应当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者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者人民币300元。飞机延误是一种违约行为,航空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赔偿标准1 延误预计在1—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航班,及时向旅客提供餐饮。
2、赔偿标准2 在原预定航班离站时间后4—8小时(含8小时)内成行,还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
3、赔偿标准3 在8小时以后成行的,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300元。
飞机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可以申请赔偿。只要是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包括机械故障、航空公司运力不足、空勤人员的原因等等,航空公司不能免责。通常情况下,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航空公司应该对乘客进行赔偿。经济补偿可以采用现金、购票折扣和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
《民航总局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条
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除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好航班不正常情况下的服务工作之外,还应根据航班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延误8小时(含)以上不同延误时间的实际情况,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
若发生航班延误情况,乘客可通过搜集相关证据文件,直接向航空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对于旅客、行李或货物在航空运输过程中所遭受的由于延误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承运方应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承运方能够证明其自身或其受雇人员、代理人为防止此类损失的发生,已尽全力采取了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或者由于客观原因无法采取此类措施,则无需对此类损失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