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暖救助。四区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对象每户每个取暖期给予800元采暖补贴,一般对象给予550元补贴;三县的三无对象每户给予600元补贴,一般对象给予350元补贴。
二、大病医疗救助。符合相关条件的低保居民如果报销金额太高的,扣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部分,还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报销一部分费用。
三、每个月可以享受水费、电费补贴,有线电视收视费每月只收基本收视费。
四、住房救助。对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住房保障措施。
五、低保家庭贫困应届大学生可以一次性享受2000元救助。
法律依据:
《城镇低保政策》
第八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月人均收入应当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申请人提出申请前1个月核定的家庭收入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农村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申请人提出申请前12个月家庭月均收入(扣除直接生产经营成本)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确定。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既有城市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城市居民月收入以提出申请前1个月的收入确定,农村居民月收入以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月均收入确定,家庭月人均收入按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月收入总数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确定。
低保户可以享受的政策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以及其他相关补贴和优惠政策。
最低生活保障: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低保户有权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这是其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法规医疗救助:低保户在医疗方面也能享受到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医疗费用的减免或补贴等。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低保户可以获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格,并享受基础保障和大病保障政策。
教育救助:在教育方面,低保户的子女有资格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并可获得各类家庭困难补贴或慈善机构资助。此外,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还需要适当考虑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法规其他补贴和优惠政策:除了上述的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教育救助外,低保户还可能享受到其他各类补贴和优惠政策,如住房补贴、取暖补贴、电费补贴等。这些政策旨在帮助低保户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总的来说,低保户可以享受的政策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旨在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具体的政策内容和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低保户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低保户的优惠政策包括医疗救助、取暖救助以及殡葬救助等,低保户的优惠政策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1、医疗救助
而低保待遇是指符合低保申请资格的家庭可以享受到的相关优惠政策,而不同的地区,其低保待遇标准又是不一样的,下文将以辽宁抚顺市为例,对其低保待遇标准进行介绍。
实行城市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行,低保对象个人支付部分(包括起付线和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医疗救助60%比例报销,门诊医疗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50元,住院医疗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2500元;低保边缘户住院医疗给予30%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1500元。
2、取暖救助
城市低保户中的“三无人员”100%补助,一般低保户80%补,城市低保边缘户40%补助(取暖救助面积60平方米以内)。
3、殡葬救助
低保对象免除五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包括普通车辆遗体运送;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存放(城区150元/3天,三县90元/天);普通火化设备火化(140元/具);1个普通卫生纸棺(城区及抚顺县120元,清原、新宾100元);1个普通骨灰盒(城区200元,三县100元)。殡葬减免由市殡葬管理处具体执行。
4、就学优惠
现在城市低保对象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免课本费、住宿生生活补助费(简称“两免一补”)政策;按城市低保户就学救助标准的50%给予救助。
二、三类特殊人群的低保待遇
1、残疾人(持有残疾证)、重病人员,75周岁以上老人和在读大学生,按照高于城市低保标准20%享受保障待遇;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抚)养人的,按照高于城市低保标准20%上浮后,再增加20元享受保障待遇;
3、革命伤残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退伍军人,按照高于城市低保标准20%上浮后,再增加30元享受保障待遇。
低保户主要是那些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的家庭,或者是家庭收入比较低,当地政府需要帮扶此类家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政策可以知道,低保户家庭就学孩子是可以享受到优惠的,在生病就医时需要支付的医疗费也比较少。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应当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履行授权低保经办部门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相关程序,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书;
所有家庭成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家庭收入情况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及农业收入证明、就业收入证明、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赔偿金收据证明等;
申请低保的家庭中有特殊对象的,应如实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资料。如:残疾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失业人员证明、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在校学生的学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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