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享受的待遇有:
1、工资待遇,现役军人根据军衔,享受津贴和补贴,即使离职培训、休假、疗养及免职期间也享受工资待遇;
2、工费医疗待遇,并享有军人保险待遇;
3、享受规定的住房补贴和优惠;
4、享有休假待遇;
5、军官的随军家属在就业、工作调动以及子女教育,都会受到优待的。
根据我国《军官服役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军官实行职务军衔等级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并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军官按照规定离职培训、休假、治病疗养以及免职待分配期间,工资照发。
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休假、疗养、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规定的军人保险待遇。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1.现役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2.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3.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
4.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其中,残疾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十九条
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医疗、金融、交通、参观游览、法律服务、文化体育设施服务、邮政服务等方面享受优待政策。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
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发给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优待和残疾抚恤金。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军人牺牲、病故,国家按照规定发给其遗属抚恤金。
当兵的没有五险一金。目前部队军人是没有购买五险一金的,服役军人购买的保险包括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三种。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保险,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军人保险制度。
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的建立、缴费和转移接续等适用本法。
第三条军人保险制度应当体现军人职业特点,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国家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适时补充完善军人保险制度。
军人买房优惠政策各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
住房惠军座谈会:通过召开座谈会,军人可以了解到关于购房贷款政策和购房需求的相关信息,并通过精准提供的住房惠军政策,享受到专属的金融优惠。
房地产公司的特惠活动:一些房地产公司为现役军人、军属等提供特惠“一口价”活动,优惠幅度在8%-40%不等,最高优惠额度可达近20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现役军人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单人最高可贷65万元,双人最高可贷85万元,三方最高可贷105万元。此外,如果现役军人家庭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多个子女,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购房补贴政策:部分地区为现役军人及直系亲属提供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300元,并且购房人还可免缴2年物业费。这一政策旨在鼓励现役军人购买商品住房,改善居住条件。
安居工程补助:对于驻地的现役军人,提供购房补助,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和区财政共同承担,补助标准由地方政府确定。这一措施旨在帮助现役军人解决住房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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