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主要根据残疾等级和残疾原因(因战、因公、因病)来确定。以下是详细的抚恤金标准:
一级残疾:
因战残疾:106670元
因公残疾:103300元
因病残疾:99910元
二级残疾:
因战残疾:96530元
因公残疾:91450元
因病残疾:88030元
三级残疾:
因战残疾:84700元
因公残疾:79600元
因病残疾:74550元
四级残疾:
因战残疾:69420元
因公残疾:62670元
因病残疾:57590元
五级残疾:
因战残疾:54220元
因公残疾:47410元
因病残疾:44030元
六级残疾:
因战残疾:42360元
因公残疾:40080元
因病残疾:33860元
七级残疾:
因战残疾:32200元
因公残疾:28820元
八级残疾:
因战残疾:20330元
因公残疾:18610元
九级残疾:
因战残疾:16890元
因公残疾:13560元
十级残疾:
因战残疾:11860元
因公残疾:10140元
这些抚恤金标准是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六条制定的,该条例规定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这些抚恤金旨在保障残疾军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并体现国家对他们的关心和优待。
退伍军人残疾抚恤金的领取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服役期间的伤残情况: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或者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军人,符合领取残疾抚恤金的基本条件。
伤残原因:伤残必须是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导致的,包括在执行军事任务中因战因公负伤、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等。
残疾等级评定: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需要经过残疾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将决定其是否符合领取残疾抚恤金的标准。
个人责任:个人对导致伤残的事件和行为负有过错责任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因战因公致残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因此不享受残疾抚恤金。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伤残抚恤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公布有关评残程序和抚恤金标准。
此外,退伍军人残疾抚恤金的领取还受到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这些法规和政策会根据国家的发展和军队建设的需要进行适时调整,以确保退伍军人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退伍军人残疾抚恤金的领取流程涉及多个步骤和审批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地发放给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以下是详细的领取流程:
申请:退伍军人或其家属需要按照伤残军人补评残的规定准备申请资料。
受理:申请资料首先由乡镇或城区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上报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审查与审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报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审查,市局审查后再由市评残专家组进行残情检查和初步评定伤残等级,最后上报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决定与给付: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省评残专家组进行再次残情检查,核定伤残等级,并发放相关证书给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最终发放抚恤金给退伍军人。
此外,退伍军人残疾抚恤金的给付还涉及到一些特定的条件和规定,例如受理范围、受理条件、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等,具体细节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在昌宁县,受理地点为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股,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7:30。审批结果由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直接发放给退伍军人。
整个流程强调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能够顺利领取到残疾抚恤金,以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和权益。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