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费是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需向法院缴纳的费用,其计算标准依据财产数额分档收取,并设有明确上限,以下是最新规定及实例说明。
一、保全费计算标准的法定依据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2025年最新司法实践,保全费按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分三档计算,且单案最高不超过5000元:
第一档: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固定收取30元。
第二档: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比例交纳。
第三档: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比例交纳。
二、保全费计算示例及上限规则
(一)不同财产数额的计算方式
申请保全财产数额 | 计算步骤(分档累加) | 应交纳保全费 |
---|---|---|
800元 | 1000元以内固定收取 | 30元 |
5万元 | 30元(1000元内)+(50000-1000)×1% | 520元 |
20万元 | 30元+99000×1%(1000-10万元)+100000×0.5%(超10万元) | 1520元 |
100万元 | 30元+99000×1%+900000×0.5%=30+990+4500=5520元,按上限5000元收取 | 5000元 |
(二)核心规则:费用总额不超过5000元
无论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多高(如200万元、500万元),最终交纳的保全费均以5000元为上限,不会随财产数额无限增加。
三、保全费的缴纳与承担方式
预交义务:申请人需在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时,预先向法院缴纳保全费,否则可能影响申请的受理。
最终承担方:
若申请人胜诉,保全费通常由败诉方(即被申请人)承担;
若申请人败诉或申请错误,保全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特殊情况下,法院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部分胜诉、调解结案)调整费用承担比例。
四、注意事项与实务建议
准确估算财产数额:申请时需如实申报财产价值,避免因低估或高估影响费用计算(如实际保全数额低于申请数额,按实际数额计算)。
与担保费用区分:保全费不包含担保金(如申请人需提供保函或保证金),担保费用需另行承担,具体金额由担保机构或法院要求确定。
地域差异咨询:部分地区法院可能存在细微操作差异(如缴费流程、减免政策),建议申请前联系受理法院立案庭确认。
保全费通常由申请保全的一方先行垫付,最终的承担方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具体如下:
败诉方承担:如果申请人胜诉,保全费通常由败诉方承担。例如,在借贷纠纷中,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后胜诉,保全费用一般由债务人承担。
申请人自行承担:如果申请人败诉,那么保全费通常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此外,如果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导致被申请人因保全遭受损失,申请人不仅要承担保全费用,还需赔偿被申请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双方分担: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保全费数额。另外,在一些特殊案件中,双方都有过错,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来决定保全费的分担比例。
按合同约定承担: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诉讼保全费用的承担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承担方。
调解确定承担方: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可以就保全费的承担达成一致意见,由法院在调解书中予以确认。
保全费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具体如下:
法院驳回保全申请:若法院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财产保全条件,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那么已缴纳的保全费会予以退还。
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当申请人主动向法院提出撤回财产保全申请时,法院会对已收取的保全费进行相应处理,通常会退还剩余部分。
部分解除保全:当保全措施部分解除时,已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再退还,但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会根据解除的比例相应退还。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且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裁定解除保全的,法院应退还保全费用。
案件调解结案:在调解结案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调解协议中对保全费用承担的约定来处理退费事宜。若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保全费用,另一方缴纳的部分会退还。
申请人胜诉:如果保全申请人胜诉,在案件审结后,法院会根据判决结果决定保全费用的承担。若应由被申请人承担,那么申请人预交的保全费用可退回。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