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深圳市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结合此前《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政策,对公积金提取规则进行多维度优化,重点扩大提取范围、提升使用灵活性,覆盖购房、租房、住房改造等多场景需求。
新增六大住房消费提取情形
1、购房相关提取优化
购房首付款提取
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首套房可全额提取账户余额(不超过首付款金额),二套房可提取账户余额的60%。提取后仍可使用账户余额申请公积金贷款。
购房税款提取
首套或二套住房的契税等税款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提取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税款,需在税票开具后3年内申请。
2、异地及特殊住房需求提取
异地购房还贷提取
还贷范围扩展至全国,首套房每月提取额为实际还贷额,二套房为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实际还贷额)。
回迁与旧改提取
棚户区改造回迁增加面积、旧住宅区更新改造(如自筹资金改造)、既有住宅加装/更换电梯等情形,可按对应面积或实际出资额提取,其中旧改项目竣工后3年内,产权人及其家属每年可提取1次。
3、租房提取政策调整
阶段性额度提升
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额从月缴存额的65%提高至80%,替代原100%提取政策(原政策2025年10月31日到期)。
4、多子女家庭与保障性住房支持
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含成年子女),可按月缴存额全额提取或按实际租金提取。
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可按实际租金提取公积金。
5、缴存灵活性优化
新规允许职工个人缴存比例高于单位缴存比例(但不超过国家规定上限),支持差异化缴存需求,职工可自主选择提高缴存额以增加账户积累。
6、注意事项
提取时限:购房税款、旧改提取等需在相关凭证开具或项目竣工后3年内申请。
异地与本地差异:异地购房还贷提取规则与本地一致,但需确认房屋产权信息及贷款合同。
政策时效:租房提取80%额度为阶段性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
深圳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因提取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和异地购房提取: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业务,职工申请销户时,若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已经成功转移或已经结算的,3 个工作日内到账;若职工有在深圳缴存社保的,自申请提取之月起在本市社保停止缴费满 3 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受理该提取申请,本息余额 3 个月内自动到账。异地购房提取的到账时间目前没有明确的官方统一规定,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其他提取业务:除上述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提取业务如租房提取、购房提取等,成功办结后,提取资金将于 3 个工作日内转至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内。
一、基本计算公式与核心要素
基础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余额×16。其中,账户余额为申请人及家庭共同申请人的余额之和,16倍为固定倍数标准。
关键原则:计算结果需同时满足“不超过最高额度上限”及“结合还款能力、期限综合审批”两大条件,最终额度以实际审批为准。
二、最高贷款额度标准及上浮政策
(一)基础最高额度(无上浮条件)
基础额度 60万元 110万元
(二)上浮条件及对应额度(2025年3月24日起实施)
1、单一上浮条件
首套房:上浮40%(个人84万,家庭154万)
二孩及以上家庭:上浮50%(个人90万,家庭165万)
购买保障房:上浮20%(个人72万,家庭132万)
2、组合上浮条件(比例累加)
首套房+二孩及以上家庭:个人114万,家庭209万
首套房+保障房:个人96万,家庭176万
二孩及以上家庭+保障房:个人102万,家庭187万
全部条件叠加(首套+二孩+保障房):个人126万,家庭231万(最高额度)
三、影响贷款额度的其他因素
还款能力:每月还贷额(等额本息计算)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
账户余额:余额不足可能导致按16倍计算的额度低于最高限额,例如个人需贷126万需账户余额≥7.875万元(126万÷16)。
提取记录:连续3年未提取公积金,可贷额度提高10%。
贷款期限:最长30年,且贷款期限+申请年龄≤70年。
四、特殊情形说明
灵活就业人员:需连续缴存12个月且累计缴存满36个月,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异地缴存:本市与异地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需提供缴存证明及明细。
多子女家庭二套房:可适用首套房政策(享利率优惠及额度上浮)。
五、额度计算示例
假设申请人为二孩家庭,购买深圳首套保障房,账户余额8万元:
按余额计算:8万×16=128万(超过组合上浮最高额度126万)
按上浮条件:首套(40%)+二孩(50%)+保障房(20%)=总上浮110%,个人最高126万
最终额度:126万元(受最高额度限制)。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