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公务员工资标准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全国统一,津贴、补贴等因地区而异。具体如下:
基本工资:新入职公务员的工资按学历确定,高中、中专、技校学历按办事员标准,基本工资为 2800 元 / 月;大专学历按科员标准,基本工资为 3000 元 / 月;本科学历按副科级标准,基本工资为 3100 元 / 月;硕士学历按正科级标准,基本工资为 3300 元 / 月。
工龄工资:每年 60 元,按虚年计算,按月发放,每 3 年调整一次。
奖励工资:每月 300 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 1 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后恢复,每 3 年调整一次。
补贴工资: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 = 基本工资 ÷5(逢一进十);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 = 基本工资 ÷3(逢一进十);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 30 元,无故缺勤每日扣 30 元;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标准 = 基本工资 ÷10,按月发放;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此外,新录用公务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间拿试用期满后工资的 80%。
新入职公务员的级别根据其学历和工作经历等因素确定。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具体如下: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没有工作经历的:
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二级科员、二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七级。
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六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五级。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四级主管、四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四级。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二级主管、二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二级。
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作年限,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与级别。
新入职公务员有年假,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新入职公务员如果在入职前已经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那么在新单位当年就可以享受年假。其年休假天数根据累计工作年限确定,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如果新入职公务员在入职前没有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则需在新单位工作满 1 年后才能开始享受年假。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