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报废车辆的最新规定主要依据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强制报废情形:
达到使用年限:不同类型车辆使用年限不同,如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等。
安全技术标准不合格: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应当强制报废。
排放标准不合格: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需要强制报废。
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合格: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将被强制报废。
2、引导报废里程: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
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
此外,2025年起,部分地区如浙江省推行“浙里办”平台实现线上注销功能,提升了车辆报废处置效率。同时,2025年国家对汽车报废更新有补贴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相应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强制报废车辆不一定能领取报废补贴,具体需根据车辆情况和当地政策而定。
一般来说,因车辆年检不合格、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强制性原因导致的报废,通常没有补贴。但如果车辆属于当地政府补贴政策范围内的车型,且符合使用年限、排放标准等具体条件,车主则可能申请到补贴。
例如,根据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可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报废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此外,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规定,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报废后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可按规定申请补贴。
强制报废车辆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延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不同类型车辆的延期条件有所不同。以非营运小型客车为例,9座以下的车辆初始报废年限为15年,前6年每2年审验1次,之后每年1次,超过15年后则每半年审验1次,只要车辆通过年检,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就能无限期延至2099年底。9座以上的非营运客车、旅游客车等,可以申请到20年延缓报废。营运车辆如客车和货车,初始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到15年。但微型货车和19座以下出租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无法申请延期,20座以上的出租车,在8年到期后可申请延期至12年。
车主申请延期时,需要向当地车辆管理所提交申请,并提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行驶证、登记证书、保险凭证和车辆检测报告等材料。从提交申请到获批,通常需要20天左右的时间。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