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最新【全文】

2023年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最新【全文】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3-08-18 16:57:22

  2023年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最新【全文】

  2023年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最新【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规范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举报奖励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实施奖励,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对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公民实施奖励,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依法依规。

  第四条 公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一)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

  (二)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

  (三)向国家安全机关投递信函;

  (四)到国家安全机关当面举报;

  (五)通过其他国家机关或者举报人所在单位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六)其他举报方式。

  第五条 公民可以实名或者匿名进行举报。实名举报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人有奖励诉求的,应当提供能够辨识其举报身份的信息。

  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

  第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以及依法知情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身份相关信息。

  因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举报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国家安全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应当依职权及时、主动采取保护措施。

  第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会同宣传主管部门,协调和指导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对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渠道方式、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进行宣传,制作、刊登、播放有关公益广告、宣传教育节目或者其他宣传品,增强公民维护国家安全意识,提高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二章 奖励条件、方式和标准

  第八条 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线索或者情况;

  (二)举报事项事先未被国家安全机关掌握,或者虽被国家安全机关有所掌握,但举报人提供的情况更为具体详实;

  (三)举报内容经国家安全机关查证属实,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了作用、作出了贡献。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或者不予重复奖励:

  (一)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具有法定职责的人员举报的,不予奖励;

  (二)无法验证举报人身份,或者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的,不予奖励;

  (三)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不一致的,不予奖励;

  (四)对同一举报人的同一举报事项,不予重复奖励;对同一举报人提起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包含关系的举报事项,相同内容部分不予重复奖励;

  (五)经由举报线索调查发现新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违法主体的,不予重复奖励;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奖励情形。

  第十条 两人及两人以上举报的,按照下列规则进行奖励认定:

  (一)同一事项由两个及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次序以国家安全机关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最先举报人以外的其他举报人可以酌情给予奖励;

  (二)两人及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线索或者情况的,按同一举报奖励。

  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根据违法线索查证结果、违法行为危害程度、举报发挥作用情况等,综合评估确定奖励等级,给予精神奖励或者物质奖励。

  给予精神奖励的,颁发奖励证书;给予物质奖励的,发放奖金。

  征得举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同意后,可以由举报人所在单位对举报人实施奖励。

  第十二条 以发放奖金方式进行奖励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一定作用、作出一定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万元以下奖励;

  (二)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重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奖励;

  (三)对防范、制止和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重大作用、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奖励;

  (四)对防范、制止和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特别重大作用、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0万元以上奖励。

  第三章 奖励程序

  第十三条 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的举报,应当在举报查证属实、依法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作出处理后30个工作日内,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启动奖励程序。

  第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认定奖励等级,作出奖励决定。

  第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作出奖励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将奖励决定告知举报人。

  举报人放弃奖励的,终止奖励程序。

  第十六条 举报人应当在被告知奖励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领取奖励。

  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领取奖励的,可以延长奖励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举报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励的,视为主动放弃。

  第十七条 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单独或者会同有关单位,在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的前提下举行奖励仪式。

  第十八条 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经费按规定纳入国家安全机关部门预算。

  第十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加强对举报奖金的发放管理。举报奖金的发放,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或者教唆、伙同他人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

  (二)泄露举报或者举报人信息的;

  (三)利用在职务活动中知悉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有关线索或者情况,通过他人以举报的方式获取奖励的;

  (四)未认真核实举报情况,导致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获得奖励的;

  (五)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要求或者期限给予奖励的;

  (六)其他依规依纪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举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奖金的;

  (三)恶意举报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的;

  (四)泄露举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

  举报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已经启动奖励程序的,应当终止奖励程序;已经作出奖励决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已经实施奖励的,应当予以追回。

  第二十二条 举报人所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处理:

  (一)举报人向所在单位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线索或者情况后,单位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或者漏报、瞒报,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

  (二)举报人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线索或者情况后,单位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对境外人员举报实施奖励,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最新【全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5016

相关资讯

粮食储备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5最新
粮食储备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5最新
2025-05-15
3
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级怎么判刑和赔偿?
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级怎么判刑和赔偿?
2025-05-15
9
公务员缓刑人员社保最新规定2025年
公务员缓刑人员社保最新规定2025年
2025-05-14
32
65岁老人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65岁老人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5-05-14
36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2025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2025
2025-05-13
84

最新咨询

公司让我们办理两张银行卡,并且有一张在公司手里面,我们都不知道卡号,一部分工资打个人手里,另外一部分公司拿我们个人银行卡取走,已经两年了
退休后企业年金领取多长时间?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依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
退伍士兵军龄算不算工龄?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1)退伍的义务兵的军龄计算,其入伍时间,要从县(市)革命委员会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退伍时间,要以批准退出现役之日...
如果夜间我在马路上正常行驶,对向车开的灯疑似远光灯 我远近交替多次提醒,后发现他是近光,随后他开远光灯行驶,我由于对向车开远光灯视野不良,未发现对向车行驶至本车道,与其发生碰撞,责任如何划分
我与公司协商离职(离职证明上写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但是在申请失业金的时候,公司说我是个人原因离职,不能申领失业金。
被告人不履行协议,欠款不换,但其名下无财产,如何将钱要回
的回答
强制执行,拉黑名单,等有钱再执行
我有一个案子是不当得利我起诉到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人民法院说我的证据不足我改怎么办回
第一:企业2018年就当时的社会经济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年薪制人员到龄退出实施办法”,确定了四条到龄退出的条件:1、该公司的总裁助理、业务总监、公司直管的党政正职及公司职能部门正职,男性满57周岁,女性满52周岁;2、其他适用范围人员,男性满56周岁,女性满51周岁;3、本办法印发前原执行或参照E及D层级人员,男性满57周岁,女性满52周岁;4、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另有界定的,按据本人法定退休年龄界定确定退出年龄。2020年该公司与另一公司(宝地资产公司)合署办公,宝地资产继续对原公司合同的年薪制员工执行前实施办法至今。现国家推出了“渐进式延迟退休实施办法”,年薪制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另有界定了,但宝地资产无视第四条的退出条件,谎称第四条规定当时只针对有“特殊工种”等可提前退休的年薪制人员,不对目前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的年薪制人员。请问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 第二:当年公司根据社会经济实际及年薪制人员的收入实际,确定了到龄退出岗位的年薪制人员薪酬按照当时执行的薪酬标准的50%(税前)作为退出岗位后薪酬标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状况的不断提高,企业对年薪制人员的基本薪酬不提高,只提高绩效奖励薪酬,但到到龄退出岗位是按照2016年的基本薪酬标准的对折确定其岗位退出后的薪酬标准,严重损害了年薪制人员多年来的贡献和付出,企业的做法是否合理?
嫖娼小姐被抓有我的转账记录可以认定我嫖娼吗?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仅凭转账记录,若无他项确凿证据印证存在嫖娼行径者,通常无法直接裁定构成嫖娼罪名。
提前还了房贷让我后悔不已的原因是什么?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提前还了房贷让我后悔不已的原因是有以下几点:   1、支付违约金   在很多情况下,提前还清所有房贷其实是违反合同的行为,也就...
查看更多

欢迎使用微信支付


文档费用:¥
点击微信支付

未查询到支付记录,3s后自动查询

支付后可以自由复制这篇文章

注: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jiuwenlaw66】

律科服务助手

微信号:13400724354
长按保存图片
在微信中扫一扫打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