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准备阶段(采购人)
采购人到财政部门办理采购项目备案后,指定社会代理机构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社会代理机构与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进场交易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社会代理机构负责办理政府采购项目操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事项。
2、进场交易(交易平台)
(1)项目进场登记
采购人或委托的社会代理机构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辽阳市)”(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办理项目登记,上传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表。
(2)确定项目服务负责人
确定项目服务负责人,与社会代理采购联系,明确具体采购服务事项。项目服务负责人根据社会代理机构提供的采购公告、保证金数额、进场交易服务协议编制分散采购项目拟实施方案。
(3)预约交易场地
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申请要求,确认开、评标场地。预约场地一般情况是分上下午两个时段。从项目登记开始至预约交易场地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4)发布交易公告及数据上传
社会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将采购公告提交至交易中心,将交易数据自动上传至省服务平台。社会代理机构同时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
(5)缴纳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每一个交易项目自动生成保证金子账户,且每个项目的子账户是不同的。供应商可自行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开标
社会代理机构按交易方式类别按时组织开标和评标会,采购人、纪检、行业主管部门等部门分别在开标室进行现场监督和在视频监督室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
(7)身份核验
开标后,社会代理机构到专家核验处核验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并由项目服务负责人引领进入评标区。
(8)组织采购会议
社会代理机构在评审室组织评审委员会按照交易方式类别、交易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量化评分,最终形成评审报告,确定最终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和中标(成交)候选人。在评审过程中,如出现澄清、就餐等情况,通过设立的资料中转室进行,避免评标区内外人员见面沟通交流。
(9)发布交易结果公告及数据上传
社会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将结果公告提交至交易中心,将交易数据自动上传至省服务平台。社会代理机构同时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告。
(10)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签订采购合同
在公示期满后,供应商到社会代理机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1)退还投标保证金
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社会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退还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程序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2)档案资料归档
确定中标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社会代理机构到交易中心留存音像资料。社会代理机构整理全宗政府采购交易档案装订存档,政府采购科整理服务档案。
律科服务助手